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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建设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坚守工作岗位, 文明用语, 礼貌待人, 文明服务,团结同志, 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窗口 服务活动;
三、严禁工作时间吵架, 不办私事, 不干私活, 不上网聊天等娱乐活动, 严禁拨弄是非;
四、严格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五、高效服务, 同志之间互相关心, 互相爱护, 互相帮助, 同心协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温泉县塔秀乡 卫生院
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 更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树立良好的中心形象, 提高中心各项工作效率和质量, 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中心不定期的对科室进行抽查, 抽查内容包括:
医务人员 的精神面貌、 着装、 个人卫生、 科室卫生、 科室布局、 文明用语、 服务态度、 业务技能等方面该项工作内容与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挂钩, 建立奖罚分明制度;
二、中心建立患者意见箱, 根据服务质量的好坏进行民意测试或满意度调查, 如果接到投诉等方面的意见, 一经证实扣罚当事人人民币 50-100 元不等;
三、一年内凡连续 3 次被患者表扬者, 中心通报表扬,并给予嘉奖;
四、定期对中心职工进行医德医风考核, 采取多种形式活动;
温泉县塔秀乡 卫生院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詹新华, 李文学 副组长:
艾白 成
员 :
尼克木, 侯慧英, 梁满花,李杨, 顾甜甜, 巴音才次克, 汪贝贝, 阿米拉
温泉县塔秀乡 卫生院 2011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