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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心得体会(2篇)(全文)

时间:2022-08-23 10:45:05 心得体会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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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心得体会(2篇)(全文)

 

 学习贯彻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 12 月 6 日下午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立改废释大批法律法规,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全国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已至第八个五年计划,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不断提升。实践充分证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意义重大,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系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严守公平正义之底线。《史记• 商君列传》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需做到司法公正,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维护法律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一方面,要坚持执法必严,“哪里有法律,哪里才有光明”,执行法律的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实施,不能“走形式、走流程”,拒绝一切插手干扰司法公正的外部因素;另一方面,要坚持违法必究,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绝不能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类现象发生,否则法律将会沦为一纸空文;最后,要坚持除弊鼎新,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司法保障制度,坚决同司法腐败作斗争。

 秉持与时俱进之理念。《吕氏春秋• 察今》里说:“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强调做事要据情况而论,该变法时就必须变法。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法治建设必须顺应时代和人民需求,才能充分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要做到立破并举,对当下社会发展的新问题、新需求,要深入研究,科学立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地位,于 2020 年 5 月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民事权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对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老典旧律"要适时废止,“旧药不可治新病",没有永恒不变的“金科玉律”,刻舟求剑、墨守成规只会成为社会前进的绊脚石。

 用好宣传教育之手段。学者伯尔曼在其著作《法律与宗教》中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只供社会管理者使用,而应该成为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堂前燕”。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在全社会厚植法律信仰,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学法,是知法、懂法、用法的前提,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如不进行全民法制普及,群众就无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知法、不懂法更容易造成违法事件攀升,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就无法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法治水平。今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要以宣传教育为重要手段持续做好法制普及,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

 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

 学习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 12 月 6 日下午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样难离“法治”二字。因此,只有以法治为保障,促使法治过程让群众“看得见”、法治渠道让群众“摸得着”、法治服务让群众“用得上”,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过程要让群众“看得见”。英国著名法官丹宁勋爵曾有一句名言:“正义应当实现,并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让立法、执法、司法置于阳光之下,建立健全阳光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是让群众“身临”“法治之境"的一把“密钥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以互联网为载体,不断创设“法院网络直播”“栽判文书上网""等制度,从以前对一些大案

 要案的选择性公开,到如今的原则上都公开,这不是简单的量的改变,而是质的飞跃。群众能够在网上实时观看庭审情况,亲身感受权力在阳光下的运行,让法治全过程“尽收眼前”。目前网络直播、实时报道、公众号推送等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将法治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不仅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可以产生“倒逼”效应,推动其他监督方式、管理措施不断完善,从而为公平正义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法治渠道要让群众“摸得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要求日益增长,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不限于“看得见”,还要“摸得着",即法治对于人民群众而言不仅要阳光透明,也要“触手可及这就要求不断拓宽、开放法治渠道,让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法治过程。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增设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其国家立法“直通车"作用。与时俱进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鼓励各行各业的普通公民成为陪审员,通过他们的生活经验、社会阅历,呈现出的地方性知识和独特的社会视角,弥补法官地方性知识的不足和单一法律视角可能造成的局限,实现“合情"与“合法”的判决真正“咬合"。“摸得着”的渠道,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性与广泛性,同时也强化了群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法治服务要让群众“用得上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从而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虽大大方便了民众,一改以往的“立案难”局面,

 但也导致法官无力有效处理激增的案件。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需要,人员流动性增加,长途奔袭大大会浪费个人、社会成本,异地依法行使、维护权利存在严重的物理障碍。同时那些山区农民,即使在当地,办理立案手续、行使民主权利可能要花好几个小时甚至一两天到达城里才能完成。这些“堵点"的疏通需要加快法治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现代人工智能,着力打造“智慧化”的法治服务。建立电子案卷,并随案生成,帮助法官脱离卷宗“苦海",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与质量;一台电脑或手机就可让异地人员、山区百姓在“指尖上"完成诉讼流程、参与政治生活,实现足不出户便可以享受到法治服务等。智能化为法治服务插上了“翅膀”,使法治服务“飞入寻常百姓家"不再是“水中月”“镜中花",让人民群众可以随时随地用得上法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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