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及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2016年度绩效考核及评优评先实施方案为切实体现2016年度公司各部门职能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员工工作业绩进行年度评价,特制订201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如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考核及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绩效考核及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为切实体现2016年度公司各部门职能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员工工作业绩进行年度评价,特制订201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
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经理办公会对考核结果予以研究确认。
二、考核具体办法
(一)考核对象范围
公司各部室、全体员工。入职不满三个月的员工(2016年10月1日以后入职)不参加本次考核,但需要提交个人工作小结。
(二)考核准备材料
各部门于2017年1月20日前,提交部门2016年度工作总结,各部门员工准备好个人工作小结(简明列举2016年度主要工作实绩、履职情况及不足之处等)。有相应评分人按下列档次分布评分。
评分档次分布: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90-100分)
(75-89分)
(60-74分)
(59分以下)
(三)对公司全体员工考核
1、考核内容:从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态度及责任心、工作能力及质量、纪律性、服务意识等几个方面考核。
2、评选出部门“优秀”员工
评选打分应区分不同员工的差异性,不做老好人,评分为“优秀”的员工原则上不超过员工总数的10%(四舍五入)。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分别进行绩效打分。
总经理评分占权重30%,分管领导评分占权重3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权重40%。(评分表格见附件一)
3、各部门评选出的“优秀”员工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评分选出公司“优秀”员工。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分别进行评选打分。
总经理评分占权重30%,分管领导评分占权重4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权重30%。(评分表格见附件二)
4、劳务派遣员工的考核
按照劳务派遣薪酬批复文件,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每年度绩效考核,按10%指标考核先进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进行绩效打分。
分管领导评分占权重4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权重60%。(评分表见附件三)
(四)一票否决制
对出现以下问题的人员,实习一票否决制,个人绩效系
数按零计算。
1、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司法机关处罚的。
2、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应实行一票否决的。
3、其他经经营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应一票否决的。
4、发生安全事故或考核周期内有违章行为并受到公司处理
三、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由直接上级反馈至员工个人,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公司根据考核等次结果,向控股公司上报先进员工人选,以控股公司的批复做为2016年度员工绩效工资兑现的依据。
因劳派人员评优奖励标准已在薪酬批复中体现,故不需其他批复为兑现依据。
四、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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