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高文秘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思路【精选推荐】

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思路【精选推荐】

时间:2022-07-06 19:0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思路【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思路【精选推荐】

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工作思路3篇

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工作思路篇1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信息工作,构建了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互动互促的新格局。但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工作仍然面临着较多问题,制约着信息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值得我们去注意与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打独斗”现象突出。在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现象。信息工作人员多是办公室或者市场监管所负责内勤的工作人员,“单打独斗”现象比较突出。从事业务工作的干部责任心不强,认为信息工作只是“业余工作”,手中掌握大量素材却没有及时归纳总结,至使许多重要信息源流失。只为完成任务而写信息,没有营造出政务信息工作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是信息队伍稳定性差。基层岗位随时轮换,导致基层信息工作人员相对调动频繁,信息队伍稳定性较差。特别是部分年龄较大的信息员,随着其精力、体力的减弱,不愿再从事繁重的信息工作,主动提出换岗到其他部门,严重影响了信息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信息质量无法保证。一方面,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员队伍中除了少部分专职信息员以外,绝大部分都是兼职信息员。特别是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信息员身兼数职,除了撰写信息,还要负责市场监管、档案整理、统计报表、区域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所以采写政务信息的时间较少,信息报送量不均,信息质量无法保证。另一方面,专职信息员虽然有充足的写作时间,但基于客观条件的制约,不能长时间的深入基层一线,对基层和业务方面的动态和情况了解较少,找不到信息热点,久而久之容易出现闭门造车的情况。

四是信息内容存在“四多四少”。即:动态信息多,综合分析少;
一般信息多,新颖信息少;
就事论事多,深入调研少;
报喜的多、报忧的少。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报送的信息不是深入实际、精雕细琢,而是闭门造车忙下载、粗制滥造凑任务;
有的信息没有深究根源、反映问题,而是轻描淡写看问题、空洞无物谈建议。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有部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认为政务信息是务虚的,或者认为信息工作仅是办公室分内之事,相对业务工作而言微不足道,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对于服务领导决策、推动中心工作、展示市场监管形象的重要作用,没有树立起信息工作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业务工作必有信息”的正确理念。

二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基层普遍缺乏规范统一的信息员选拔、管理、使用机制,信息员队伍建设缺乏标准化、规范化,部分具备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得不到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埋没在日常工作岗位上,客观上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

三是基础保障不充分。一是时间无保障。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兼职信息员忙于繁琐的日常事务,用于信息工作的时间无法充分保障;
二是设备无保障。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所用电脑大多为台式机,兼职信息员未配置笔记本电脑,客观上不利于信息工作的开展;
三是经济待遇无保障。规范津补贴实行“阳光工资”后,信息员没有加班补助、绩效奖励等经济待遇,仅有凭借信息员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来推动工作的开展,长时间以来严重影响着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考核模式标准单一。信息考核模式和标准普遍是以采用量为主,通常给每个股室和市场监管所制定一定的上报数量和采用数量。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很难被省级或者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任务往往完不成。考核制度的单一,大大打击了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信息员缺乏客观分析与深刻思考的主动性,信息质量也随之下降。同时,对数量的规定,又使得大量不真实的信息出现,抄袭现象有所抬头,对信息员的成长和信息水平的提高都非常不利。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要高度关注信息工作,建立完善信息考核和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市场监管所的领导干部要为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一些重要会议和公务活动要求信息员一起参加,便于信息员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把握工作中心,多报送有价值的信息。同时,要关心支持指导信息工作,定期听取信息工作汇报,帮助确定工作思路和采写重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在工作中发现的新典型、好做法、新问题,应及时给信息员出点子、提要求,指导信息员优质高效地采编信息。

二是注重培养专职信息员。专职信息员的写作能力相对较强,对信息的采写经验较多,而且能够保证一定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发现写作能力较高的人员,重点对其进行培养锻炼。同时,注重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通过组织参加培训、专人指导、跟班学习等方式,锻炼新录用公务员的写作技巧,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帮助其成长为合格的政务信息员。在提高稿件质量和数量的同时,提升个人能力。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将信息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以组建兼职信息队伍为重点,将信息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同时,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对信息完成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供追加工作经费、评先选优、外出学习考察、上派锻炼等优厚待遇,让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部门和个人有奔头、有想头,以此激发全系统信息工作活力。

四是实行计分考核制。按照所采用信息的等级,计算成相应的分数,年终考核以分数高低评优惩劣。计分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好的信息如果被省局、国家局采用,只需几篇即能取得高分数,信息员也能够获得一定的鼓励。计分制可以客观上鼓励信息员踏踏实实写作,认真找准信息热点和焦点,做到写真实情况、反映真实问题,调动了信息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工作思路篇2

2018年区市场监管局工作思路

一、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服务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继续深化商事登记改革。按照市工商局统一部署在全面推行注册登记网上办理,电子执照。积极请示市工商局,放宽企业名称限制,对互联网+、创客中心、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业探索允许将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众创空间等作为行业特点登记为企业名称,建立企业名称自选数据库,方便企业自我选择,盘活闲置名称资源。

二是优化市场准入服务。研究实行注册登记“全城通办”审批新模式,推行“就近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就地发证照”,使审批不受地域管辖的限制,实现业务办理“管理分区域、服务不分区”,真正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开辟“小升规、个转企、债转股、股上市”一站式办理,实行即収即办,简化办理程序,在名称使用、档案查询、证明出具等方面提供便利。

三是助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深入开展“千百企业商标规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两牌一奖联创”,突出重点园区、重点街区,扎实开展商标品牌、中国、省、市名牌和质量奖等联创活动,实行商标品牌与名牌和质量奖三个培育梯队和培育库有机融合,优势互补,提升创建成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开辟股权出质登记“绿色通道”,实行准入“零门槛”、服务“零距离”,不断提高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效率,使企业的“死股权”变成“活资金”,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建立企业登记、商标品牌名牌和质量奖、商品质量、标准服务、企业信用等各业务微信群,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醒企业依法守信经营。了解企业面临的难题、存在困难,开展即时指导服务,有效地将线上线下服务相融合,真正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四是打造XX标准。组织成立XX区标准化协会,制定指导意见、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标准化扶持政策,加快构建经济、社会、民生、生态、文化、城市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先进标准体系,以“XX标准”作为工作新的抓手和实现质量引领的新突破口,以标准提升质量、铸就品牌、树立信誉、拓展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强化监管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创新监管执法载体,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突出群众反映集中的住宿、餐饮等消费秩序隐患重点,开展携程、美团等重点网站约谈,探索建立在线小额争议解决机制、广告管理自律机制,无证无照自行退出机制,违法经营黑名单和网络市场禁入机制,强化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探索建立具有抓取非交易类网站、监督亮照亮标、网络市场数据分析、案件线索的抓取等功能的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监管平台,实现“以网管网”,提高网络市场监管能力。积极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电子链接标识,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审查提示责任义务,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监管,提升网络交易与服务行为监管水平。

二是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突出外注内营、无照经营、投融资类违法广告、安全生产企业隐患等重点内容,研究探索建立物业公司、邮递快递人员、社区义工等三条线违法行为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早规范“死早”工作机制,配合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及舆情监测、媒体报道、社情民意等渠道,形成多维度风险发现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推进事后监管高效运转。在继续完善“双告知一承诺”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法制部门完善完中事后监管工作流程,逐步建立起执照办理-信息推送告知-后置查验审批-违法后置规范-严重违法后置查处-执照撤销吊销一整套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综合执法,齐抓共管,提升合力,严厉打击,从严规范,确保职能到位,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三、强化民生服务,保障群众放心消费

一是创新社会维权新机制。研究在注册地址在XX区的电商网页的显著位置设立维权链接,消费者可以直接点击进行举报投诉,对电商形成强有力的诚信约束,督促其诚信经营。研究组织公益律师、社区群众、商场客服等人员成立消费维权义工队伍,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咨询及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服务。积极对接XX等大型商场超市,利用其客服中心人员素质能力优势,开展消费维权大讲堂、消费维权沙龙、消费维权论坛等社会活动,积极吸纳广大消费者、专家学者等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工作思路篇3

探析市场监管部门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的监管职责
作者:张洁
来源:《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年第07期

        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境电商零售规模日益扩大,有效促进了世界电子商务的发展,提高了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利润。然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的工作压力不容小觑,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履行本部门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的监管职责。

        关键词:市场监管部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监管职责

        当前境外商品入境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行邮模式(該模式主要是邮寄境外物品和个人行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普通贸易进口模式。相比而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更为高效和灵活,国家于2018年11月针对该模式发布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活动属于国内消费者运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境外商品,然后经过“直购进口”或者“网购保税进口”运入国内的一种消费行为,而确保该项消费的顺利完成,则需要市政监管部门积极履行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的监管职责。本文将简单分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监管现状,系统论述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监管工作所面临的挑战,并综合探讨解决对策。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监管现状

        据国家财务部所编辑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统计,当前有将近1300种商品参与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活动,主要商品包括化妆品、服装、食品、饮品、婴幼儿用品和儿童玩具等。从消费限额来看,国家将个人每次的消费限制到了两千元,年度消费限额为两万元。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016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利润高达322.3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为74.9%。同一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交易规模增长到了1.2万亿人民币,增幅达到30%以上[1]。此外,当前已有80%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由保税备货模式来完成,进一步创新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制度,使传统的大量零散采购转变为集中式采购,满足了国民对境外商品的海量需求。

        二、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监管工作所面临的挑战

        目前,中国政府对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普遍采用的个人物品监管模式,即对于试点城市所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的“一线”进区工作暂时不进行通关单核验工作,也不对化妆品、特殊食品、医疗器械和婴幼儿奶粉实施首次进口许可批件、备案与注册管理,而且,对于所有区域直购模式也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备案与注册管理。按照这一模式,市场监管部门如果要执行质检工作和有害生物检查工作,必然会遇到重重困难与限制。其次,国家没有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化妆品、特殊食品、医疗器械和婴幼儿奶粉执行注册制度,却对国内企业严格推行此制度,不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再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监管工作涉及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海关部门、商务部门、邮政部门和检疫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工作,这样很容易导致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问题[2]。另一方面,随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链的完善,食品与药品的安全检疫风险指数已呈现出大幅度提升,然而,当前国内检疫部门的监管力度以及市场监管部门与国际贸易的合作能力依然有待加强。

        三、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履行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的监管职责

        (一)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监管要求,指明在试点期间,海关部门应运用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对订单、运单、支付单进行印证,然后,由税务部门做好后续税收工作。最后,由海关部门来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以此避免权责不清问题。因而,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监管力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3]。

        (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的监管职责

        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质检工作,必须紧密结合《电子商务法》依法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的监管职责,做好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代理商和境内销售代理人的监管工作,完善跨境电商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注册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登记流程,明确跨境电商平台交易规则,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责任。其次,对于境内服务代理商和境内销售代理人,应严格审核其运营资质与信誉度,明确其责任主体[4]。与此同时,必须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避免消费者信息泄露。另一方面,要注意促进《电子商务法》与世界贸易法的有机结合,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国际贸易的有机合作。

        (三)加强对海淘与代沟的监管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应重视加强对海淘与代购的监管力度,禁止跨境电商企业与平台将未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商品经过跨境电商零售灰色进口渠道引入境内,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施必要地处罚,杜绝跨境电商的监管套利行为,依法维护国内贸易秩序[5]。

        结束语:

        综上所述,依法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领域的监管职责,提高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利润,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海关部门、商务部门、邮政部门和检疫部门应互相配合,加强各部门与国际贸易的合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并不断加强对海淘与代购的监管力度。

        参考文献:

        [1]陆心渊,田发. 新政过渡期的跨境电商税收征管问题探究——以B2C、C2C模式的零售业务为例[J].中国林业经济,2018(07:1).

        [2]来有为,石光.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的政策建议[J].中国发展观察,2018 (07:2).

        [3]何嘉钦. 跨境电商平台消费意愿影响因素研究——基于2016年关税政策改革的TAM分析[J].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8 (06:3).

        [4]孙雨溪. 我国跨境电商中零售商品的进口税收制度及影响分析[J].上海海关学院,2018(04:4).

        [5]曹倩.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海关征税监管探讨[J].现代 商业,2018(04:5).

推荐访问:监管部门 工作思路 市场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思路 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工作思路 市场监管局2022年工作思路

版权所有:才高文秘网 2017-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才高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才高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沪ICP备1704517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