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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时间:2022-08-21 15:45:04 疫情防控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疫情全球大流行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我省输入性病例时有发生,专家研判今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可能性较大,且秋冬季又是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防控难度。为积极应对 2020 年秋冬季我镇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情景构建方式,提出不同情景下我镇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策部署,按照《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我镇新冠肺炎疫情控制的应对准备,通过预测疫情未来发展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构建不同情境模式下的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镇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重点工作的通知》《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1.3 工作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预防和救治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时依法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各村(社区)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负责做好辖区内组织应对工作。

 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优化整合各类资源,提高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提高应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疫情实际,有的放矢做好本地防控工作,并依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队伍,整合其他防控力量积极参与配合的快速反应、高效应对机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秋冬季节三种情景新冠肺炎疫情应对,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1.5 情景描述

 鉴于国内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和措施调整,我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三种情景。

 情景一:境外、省外或市外疫情输入我镇,一周内出现 1 起聚集性疫情;或连续 14 天内发生不超过 10 例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 1 起聚集性疫情,有出现乡村、社区传播的风险。对辖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依靠市委、市政府支持和我镇资源与能力可以应对。

 情景二:镇域内连续 14 天内出现 10 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一周内发生 2 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或无法确定传染源来源的疫情,导致局部暴发流行。尚未对辖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需要上级指挥部调配资源进行紧急支援。

 情景三:我镇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广泛流行期,周发病率≥2/5 万,连续三周无下降趋势,辖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由市指挥部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调指挥部申请跨区域调配资源紧急支援。

 2 应急指挥机制

 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成立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成立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知》要求,维持现行指挥决策机构和应急指挥部工作组(专班)及对应职责不变。

 3 应对策略与措施

 3.1 情景一

 3.1.1 启动响应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响应策略。

 3.1.2 响应策略

 按照“严防输入、阻断传播、精准救治”总体防控策略,在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强化联防联控,落实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疫点管控、人群聚集限制等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措施,严防新增输

 入病例和下代病例。

 3.1.3 响应措施

 在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群专结合的工作机制。

 (一)快速开展疫情处置

 疫情发生地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2 小时内完成报告,协助相关单位和组织辖区内各种资源和力量 12 小时完成核酸采样检测,协助相关单位 24 小时完成流调。按照确定的疫点疫区范围、风险等级和相关工作方案开展分区分类应急处置,对可能受病例污染的居住场所、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环境和物品及时实施全面终末消毒,向市委市政府申请采取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二)及时发现并控制传染源

 (1)全面开展流调和核酸检测。协助相部门和组织辖区资源和力量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开展溯源调查。协助相关部门和组织辖区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各种力量和资源在 24 小时内完成全员追踪;协助市疾控中心及相关医疗单位开展以核酸检测为核心扩大监测预警范围,尽快找到潜在感染者。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及时落实转送、集中隔离等措施;对追踪到的一般接触者,由辖区村(社区)、镇卫生院及时落实居家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实现应隔尽隔、应管尽管。

 (2)开展部门协同处置。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密切接触者,落实转送、集中隔离等措施,按照上级要求及专业单位的安排部署,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不发生或少发生二代以上病例。

 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及时接受上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信息收集专班推送信息。各村社区压实本责任,加强对境外或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加强途中人员信息排查和健康申报工作,确保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3)加强境外入来(返)人员管理。严格入境人员管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对接,严格落实对入境来(返)人员持续实行信息收集、人员排查、精准识别、全员核酸检测和全员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统一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7 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等排查管理制度。

 (4)加强国内重点地区人员排查。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 号)要求做好排查管理工作,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接受 14 天隔离医学观察。

 (5)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必须按照要求 2小时内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镇政府。

  (6)严格执行对发热药品管控及发热病人管理。市场监管所、镇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各零售药店暂停售卖发热药品,有患者到药房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零售药店要详细询问、及时登记,并负责与就近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联系,力劝患者到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就诊。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必须以最快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镇政府报告。

 (三)切断传播途径

 强化疫点管控,严防输出。尽量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对有疫点的居民小区、院落和企事业单位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内部人员进出登记,严格体温检测和健康观察;从确诊病例之日起的 14 天内,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本小区、院落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和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内部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文体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社区活动一律暂停。

 (四)保护易感人群

 (1)强化公众宣传引导。提倡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物理距离。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意识和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科普宣传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社区农村环境清理、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其他重点场所环境清洁行动,大力开展家庭环境大扫除活动。

 (五)及时规范发布信息。

 及时收集辖区和网络负面信息,并对辖区不良信息、媒体进行监管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均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任何人、任何单位不信谣、不编谣、不传谣。按照市指挥部统一宣传口径,及时通知、发布相关信息。

 3.2 情景二

 3.2.1 启动响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响应策略。

 3.2.2 响应策略。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强救治”总体防控策略,统筹集中镇域内资源力量,全力遏制疫情在我镇的扩散蔓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划定的疫情风险等级,分级分类、精准施策,落实差异化防控策略,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四早”,明确“四方责任”,加强疫点疫区管控,限制人员流动,及时做好疫情的控制,防止疫情进一步传播蔓延。

 3.2.3 响应措施。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或强化以下措施:

 (一)及时发现并控制传染源

 (1)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密切接触者,协助专业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

 (2)加强病例监测和早发现。协助专业单位开展聚集性疫情的调查处置,对密切接触者追踪与管理和加强疫点和污染场所的消毒处理。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对高危人群开展新冠

 核酸筛查。

 (二)切断传播途径

 (1)重点场所措施。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按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必要时可采取相应保护性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2)疫点封锁。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应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对疫点所在的小区、院落等实施封锁,并对该区域居住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依法封锁期间一律不得外出,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疫区封锁。镇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我镇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在疫区内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并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区域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能离开当地,确需离开的,须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保护易感人群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等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并养成主动就医意识,配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四)信息发布

 及时收集辖区和网络负面信息,并对辖区不良信息、媒体进行监管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均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任何人、任何单位不信谣、不编谣、不传谣。按照市指挥部统一宣传口径,及时通知、发布相关信息。

 3.3 情景三

 3.3.1 启动响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响应策略。

 3.3.2 响应策略。按照统筹集中一切资源力量,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防控策略,启动大流行应急处置措施。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申请,请求给予全力紧急支援。

 3.3.3 响应措施

 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或强化以下措施:

 (一)及时发现并控制传染源

 (1)加强卫生防疫。协助疾控机构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监视和相关疫情信息收集。协助疾控机构迅速对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专业单位迅速组织开展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协助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协助专业机构加强疫点和污染场所的消毒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严格管理,杜绝脱管、漏管、失管。加强公众宣传和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做

 好自我防护,配合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2)强化核酸检测。及时组织发生暴发疫情区域内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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