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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汇报【完整版】

时间:2022-06-21 18:05:02 工作汇报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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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汇报【完整版】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汇报3篇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汇报篇1

网上信访工作汇报

【篇一:网上信访工作】

开拓创新 务实重干

全力开创我市网上信访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

根据全省网上信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秘书长指示精神,我们召开这次全市网上信访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上海会议和全省网上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我市网上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下阶段的网上信访工作,全力开创我市网上信访工作新局面。秘书长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对开好会议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次以会代训的机会,学习交流经验,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更好地推进下步工作。下面,我就全国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上海会议和全省网上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市网上信访工作的发展状况以及如何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深刻领会全国全省会议的精神实质。

(一)全国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上海会议的主要精神 4月17日至18日,国家信访局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会议。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耀东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网上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国家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学军同志对加强网上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交流学习上海市、云南德宏州等六地的网上信访工作经验,听取了国家信

访局副局长王耀东结合当前网上信访发展态势,积极推动全国网上信访发展创新的工作报告。会议启动了全国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建设工作,提出了以联系点建设为示范,带动促进全国各地网上信访工作新发展的工作目标。会上,国家信访局公布了12个全国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其中,我省的xx市被确定为联系点。上海会议对全国12个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建设工作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发挥联系点示范作用,全面带动各地网上信访工作创新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二)全省网上信访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6月6日至8日,省信访局在xx市嵩县召开了全省网上信访工作会议。各省辖市群工部分管网上信访工作的副部长、从事网上信访工作的科长,省直管试点县委群工部主管网上信访工作的副部长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全国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上海会议的主要精神,总结回顾全省网上信访工作的发展历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安排部署下阶段的网上信访工作,并就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上海会议和扎实推进全省网上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xxx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题目为《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的专题辅导;
省信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xx作大会主题报告;
xx市、xx市xx县大会交流网上信访工作经验,xx市、xx市、xx市、xx县书面交流经验;
与会人员认真研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上信访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启动了全省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建设工作。其目的是以联系点建设为示范,带动促进全省网上信访工作新发展的目标。省信访局要确定2个省辖市、2个省直管试点县、2个县市区作为全省网上信访工作联系点。各地自行申报,待省检查验收合格后,给予认定,授予网上信访省级示范点称号。其中,县级联系点的申报标准侧重于高效率、高质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网上信访诉求,减少赴省进京上访。具体的工作要求是:一、县、乡两级网上信访工作有主管领导、有专职人员;
二、及时接收、认真办理上级交办、转送的网上信访事项;
三、上级交办网上信访事项的按期回报率和办结率与上一年相比,要有明显提高;
四、网上信访有效件的告知回复率达到100%。

二、回顾过去、肯定成绩,我市网上信访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2007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对云南德宏州?网上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德宏‘网上信访’经验值得总结,并可部署若干地方进行试点,探索反映民意和诉求的新渠道?。按照总书记的批示,网上信访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我市作为最先开通网上投诉平台的地市之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网上信访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网上信访工作的开展。2007年10月,我市成立了由副市长xxx

任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群工部部长xxx任副组长的市网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13个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了不同规格的网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在网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开展工作。全市网上信访工作积极推进,稳步发展。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网上信访工作水平,在市直机关编制整体压缩精简的情况下,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群工部增设专职机构,明确信息科的主要职责是办理网上信访案件,增加人员编制3名。大多数县市区委群工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增加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分管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有人干、有人管、不棚架。

(二)加强系统建设,畅通信访渠道

为推动网上信访工作全面开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确保省、市、县三级网上信访网络的互联互通。2009年,我市和13个县市区相继接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至此,京、省、市、县四级信访业务互联互通的局面基本形成,初步完成了信访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了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回复在统一操作平台进行,有效降低了信访成本,畅通了信访渠道,极大地方便了信访人。

(三)规范办理流程,推进工作落实

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网上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增强网上信访的公信力,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通过五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县市区网上信访工作的指导,保证了全市网上信访的健康发展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是规范投诉事项受理工作。制定了《xx市网上投诉事项办理规范》,对投诉事项的受理、告知、办理、答复、等工作进行了程序性规范。明确要求各地责任单位对网上信访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将受理情况告知信访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回复投诉人。

二是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升网上信访工作水平。

2009 年以来,全市先后采用专题培训方式组织了3 次较大规模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网上信访基本程序、交办、转送投诉事项办理、投诉事项网上流转办理等有针对性的深化应用培训,共培训网上信访业务骨干108人次,极大提高了全市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三是明确工作责任。把网上信访工作的办理情况纳入党委、政府责任制目标管理体系,以重信率、按期办结率和按期回复率为重点,每月在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内网网站公布各县市区的办理情况,不断督促各地加强和改进网上信访工作。

四是建立网上投诉事项月分析、月通报和《 网络信访舆情 》 报送制度。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通过每月的业务工作例会,分析当月投诉事项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特点,对各地、各部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文件形式通报全市;
对网上信访反映和网络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倾向性问题、重大问题整理摘编报领导阅批,有效扩大了我市网上信访工作的影响力。

五是着力在推动解决信访事项上下功夫。对国投办和省

【篇二: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市信访工作按照年初计划全面推进,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来信来访形势继20xx年以来持续好转,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串联访、违规访呈进一步下降趋势。

一、来信来访基本情况

截止6月底,全市信访总量为 批次 人次,同比分别 ;
赴省进京访 批次 人次,同比分别 %, %;
全市来信总量 件(人)次,同比 %;
市领导阅批群众来信389余件,受理中央联席会议、国家信访局等上级交办信访案 件,到期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 件,到期办结率为100%。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扶持式信访管理。

围绕信访问题前期可预防、中期可控制、后期可扶持我市信访工作中率先树立了扶持式管理理念,通过加强信访预防和稳控机制建设、提高接访办信工作和督查效能、加强信访突出问题和集访处置、巩固越级访和重复访治理成果、加强联席会议职能和机制建设、开展热点和难点问题归类处理等措施对需要恢复生产、给予生活救助、协调就业等弱势群体开展了扶持式管理。1-6月全市帮扶、救助信访人76人,深受群众好评。

2、群众工作机制建设。在继续开展长效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群众工作机制建设。在信访局挂牌建立群众工作部是中央、省委的要求。围绕相关工作机制建设,全市信访部门前期开展了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实践探索,初步实现了信访工作向两头延伸、向四域扩展:即信访工作向信访事由产生的源头方向延伸、向案结事了后的民生方向延伸;
向经济建设领域扩展、向综治维稳领域扩展、向政策研究领域扩展、向政绩考核领域扩展。4月份,省里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工作成绩。

3、信访积案化解:按照一个信访案件、一名县级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名司法人员、一套工作班子的方式要求各级领导包案。上半年来,通过协议化解12起、引入司法途径26起,对6起个案未能案结事了的也终结了信访程序,基本稳控到位,调解处置面达到100%,稳控面达到100%,集访案件案结事了率达到100%。我市的积案化解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近两年来我市的进京访量逐年下降,越级访量在全省排名靠后的良好势头得到保持。

4、特护期信访维稳:全国、全省和全市两会期间、两节期间、建党94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等,我市的信访维稳工作安排周密细致,收效良好,确保了特护期不出大事、怪事、稀奇事!相关工作得到湖南省驻京维稳办、省信访联席会议办的赞扬,被评为全国两会期间驻京接访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得到全省推介。

系统不仅全面完成了规定动作还开展了一系列特色动作:如开展全市信访系统演讲比赛、开展四家工作法深化活动、开展包案帮扶和联户下访等等。5月份,怀化市开展创先争优征文竞赛,市信访局介绍全市信访工作创先争优实践活动的《把维护民生作为第一政绩》经验文章和理论探讨文章《浅析庸俗人文环境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均获二等奖。6月份我市选手参加全省信访系统演讲比赛获得第二名。

6、学习型机关建设: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是信访干部的必修课,20xx年,全市信访干部人人要读好6本书:《情理法的交响》、《大转折》、《苦难辉煌》、《不可思议的年代》、《给力社会和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强调学以致用,开展三项评比竞赛:比岗位实绩、比办事效能、比程序规范。推进了干部素质的全面提升,推进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局长李卫林同志带头抓理论学习、理论教育,他撰文参加全市创先争优征文比赛获二等奖,撰写的专业理论文稿被省信访局收入公开出版发行的论文集。

7、内务和信息化管理:在办公环境全面优化的同时,强化了信访系统的内部管理,首先是强化日常工作纪律,大接访的长效机制得以长期深入运行;
制定了接访、办信、联席会议、复查复核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规程,在信访部门全面推进了电子政务;
优化了后勤服务,确保了信访干部能安心工作,促成了一部分年轻干部把信访工作当做事业来做。规范化、电子化、事业化成为我市信访工作的新靓点,引起全省关注。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总体安排是:全面完成十项任务、深入开展两项探索、严肃抓好三项考核。十项任务是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年初计划要完成的十项工作;
两项探索是群众工作部的职能建设和运作机制探索、帮扶式信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三项考核是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绩效考核,要确保三项考核继续位于全省前列。

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一、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镇党委抓住镇村两级信访工作责任这一关键,层层落实责任制。首先,镇党委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由主管党务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具体负责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调研解决重大信访案件,对各村实行村支书负责制,明确责任,此外,把信访工作纳入村级工作千分考核内容,按指标完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评先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各村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其次,实行镇班子成员每日值勤接待制。镇党委根据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了轮班值勤,发现群众上访及时处理,决不拖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给上访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限期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第三,进一步明确了镇主管部门、各村负责人岗位责任,时限要求及责任追究。对处置不力,造成越级访的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今年以来,全镇处理接待群众来访1xxxx,未发生越级访现象。

二、健全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制度约束 为使信访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我镇在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方面下了狠大功夫。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接待制,信访工作联络制,信访岗位责任追究制,下派工作组制,矛盾纠纷排查制等五项信访工作制,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到底,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使信访处理工作开展的更顺利,更及时。此外,加强信访档案的管理,对信访案件及时登记,并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载,为以后的工作留下珍贵的资料。在硬件建设方面,我们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和矛盾排调中心,做到了办公地点、人员、资金三到位,对各项工作制度全部上墙,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细化矛盾排查

为切实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信访矛盾不出村,不出镇,我镇在镇村两级组织设立镇专职信访员和村级联络员,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排查网络。镇专职信访员由富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村级联络员由村里有名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或村干部担任,镇信访办定期听取村级联络员的汇报,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确保了矛盾不被激化。

四、建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搞好案件处理

第一,镇主要领导包案,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调度,拍板定案,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例如xx明星砖厂与洼里杨村民因树木所有权引发矛盾的案件,由镇长刘福生同志亲自出面调解,在照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达成谅解协议,使这一多年矛盾纠纷得到解决。

第二,派驻工作组,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上访案件或是群众矛盾比较尖锐的案件,镇信访办就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调查解决。一方面显示政府的重视程度,平息群众情绪,另一方面便于在较短的时间,查清事实给群众一个明白。今年以来,共派驻工作组进村调查xxxx,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第三,强化调度和督导。为确保将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群众的重复上访。我镇加大对信访工作督导力度,镇每周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调度会,由主管信访的副书记汇报一周来的的信访苗头及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对重点案件,集体协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案件的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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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访形势的分析:

对当前的信访形势,从总体来看不容乐观,主要原因是:今年是村委会换届年,许多村班子被调整或面临调整,隐藏多年的一些矛盾又有新抬头,在个别落后村变得更加突出。

主要表现是:一、信访总量持续上升,已对社会稳定构成影响,据统计今年我镇群众上访率比去年同期上升2xxxx。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文章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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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访明显增加,且规模逐步扩大。有的村上访群众开着拖拉机、三马车到镇政府大院示威,摆出不达目标不罢休的架式,给政府的日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如我镇寺后杨村因换届选举工作到镇政府集体访一事。

三、反映村干部廉洁方面的案件占很大比例。大多数是无中生有,想借机整垮班子以达到个人目的。

对此,我们认为针对这种形势,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另一方面,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其中上级交办 件,群众来信件,来访批

人(次);
重复来信件,重复来访批人(次);
署名举报件。

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二、主要做法

1、建立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为了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良好秩序、维护地方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优势,建立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建立首问责任制,对每一位群众的来信来访,都要给予合理的答复。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都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2、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和贯彻落实。为了向广大群众宣传信访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县共印发《信访条例》单行本1000本、《信访条例》宣传资料5000份;
分别在《**报》和**有线电视上把**县信访局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址、查询信访事项处理及结果方式等向社会公告;
在部分乡镇张贴大幅标语,设点接受群众咨询。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及时组织举办村(居委会)、股所队站室负责同志培训班。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广大信访工作人员全面理解《信访条例》,提高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属于哪一级的问题,就监督哪一级解决;
属于哪个部门解决的,就督促哪个部门解决,而不把矛盾上交,及时把各乡镇、各部门办理信访案件的情况,纳入年终信访目标考核。对转办案件,随时跟踪,限期要求相关部门报送处理结果,按时完成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使群众的的来信来访,基本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建立排查机制,及时调处突出问题。在信访工作中,建立经常排查机制,对五个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根据问题涉及的部门,

交由县委联席会议确定的相应工作小组处理;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及部分重访案件,积极协调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把一些久拖未决的信访案件做到妥善处理。

类案件的查处,不仅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而且能体现信访办案的严肃性。对此类信访案件,采取主动查、不犹豫的措施,狠抓案件结案率。三是对疑难信访案件在深查上下功夫。查处疑难信访案件,坚持对问题敏锐洞查、见微知著、深查到底。既有敢打硬仗的决心和信心,又有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
既坚持深入查清问题,又坚持深层次地解决问题。四是对打击报复信访案件在查处与保护结合上下功夫。查处打击报复的信访案件,坚持做到惩处报复者与保护举报者相结合。2016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做到查处不怕阻力大,保护不怕难度大。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有的老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好,又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旧问题交织,解决难度加大。二是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发挥不够,越级上访现象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信访量增量突出。三是有些县直部门和单位,对信访工作的重视不够,有推诿和拖延的现象,存在有办案不力,拖延案件的现象。

四、对策及建议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第一,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契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继续推进中央、省地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认真执行地委、行署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贯彻我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努力做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

第二,狠抓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和核查工作。继续抓好突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消化各种矛盾,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应该解决的问(2016中学后勤工作总结)题,要依法予以妥善解决,不留尾巴;
对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要作出明确结论,并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第三,切实做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坚持以问题发现得早、基层化解得了、当地控制得住、结果处置得好为目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机制和制度。

第四,强化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二是推行四项便民措施。即信访首问责任制、信访双向承诺制、信访回访制和村级信访接待,着力解决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办敷衍了事、跟踪教育

【篇三:网上信访总结】

网上信访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教育局深刻认识到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到开展网上信访是党和国家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党和政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是信访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在县信访办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以xx大精神为指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利用网络资源,扎扎实实地做好网上信访工作,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建立面向群众的网上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逐步将网上信访建设成为群众信访活动的主渠道。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按照新津县网上信访工作的要求,成立以一把手挂帅、相关科室配合的网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关责任。二是建立网上信访工作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确保我局网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网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冯仲祥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曹炳强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崇洪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宏权 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刘明磊 教育工会副主席

吴成忠 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雷 虹 教育局小教科科长

王晓革 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谢 成 教育局艺体卫科科长

周永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宏权同志兼任。

三、工作原则

网上信访工作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网上信访试点工作“四项原则”和“四个因地制宜”要求,结合教育局网上信访的现有基础和实际情况,抓好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依托现有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和应用软件,做好与全县信访信息系统的对接。

(二)方便群众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面向广大群众,简化操作流程,方便群众利用网上信访渠道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增强工作透明度,力争把大部分可以公开的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快捷高效的原则。立足于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适应网上信访特点的工作机制和方便群众网上信访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提高工作效能,在第一时间内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

四、建章立制,规范程序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网上信访的特点规范了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研究建立了领导阅批网上信访事项制度、网上信访答复制度、网上信访督查督办制度、网上信访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制度,实现网上信访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工作措施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汇报篇2

武汉市信访工作条例

【法规类别】信访

【批准部门】湖北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1993.07.25

【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3.07.25

【实施日期】1993.07.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武汉市信访工作条例

(1992年12月19日武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3年7月25日

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维护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本条例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

第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向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信访活动必须遵守宪法

、法律和法规。

第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处理信访,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工作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信访,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第二章 受理

第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各自的职责范围受理信访:

(一)应当由基层单位解决的,有关基层单位必须受理;
不服基层单位处理或者对基层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控告、检举的,由主管部门、上一级单位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受理。

(二)应当受理信访的单位已经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受理;
已经撤销的,由上一级单位或者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受理。

(三)涉及两个以上单位,一个单位难以处理的信访,由它们共同的上一级单位受理或者由上一级单位指定其中一个单位受理。

(四)对于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应当向来信来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指明受理单位或者将信访材料转交有关单位。

(五)对于管辖不明,难以确定受理单位的信访,上级机关可以指定受理单位。

第七条 受理信访的单位对信访事项应当分别情况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受理单位有权直接调查处理的,一般应当在接受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三个月以内处理完毕,将结果直接答复来信来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情况紧急的,受理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二)受理单位不能直接调查处理的,应当在接受之日起五日以内将信访材料转给有权调查处理的单位,承办单位应当依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受理单位对于国家权力机关、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接受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处理完毕,将结果书面报告交办单位;
不能按期报告结果的,应当向交办单位说明原因并请求延期;
交办单位认为处理不当的,可以退回受理单位,限期重新调查处理。

受理单位对于信访中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在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同时,并送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研究处理。

第八条 严禁将控告、检举人的情况及其材料泄露或者转交给被控告、被检举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九条 受理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反映的问题,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应当及时解决,不得推诿、拖延;
一时办不到的,应当说明情况,要求过高或者无正当理由的,应当说明教育。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汇报篇3

篇一:《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学院及各部门同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本学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学院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检查指导学院和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我院信访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以及全院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院其它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

第二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学院各部门提出:
(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

(四)对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院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 应由学院各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院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走访学院领导,须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安排在院领导接待日内进行。

第九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院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院领导及其车辆,不得冲击会场,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第十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
需要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 受 理
第十二条 学院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事项以及由上级机关批转和下属部门上交的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凡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机关提出;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于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需要由学院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受理;
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请示有关院领导后进行处理;
属于不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批转所涉及部门受理,若需要协调,则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
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有关部门受理。
第十五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负责受理;
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给有关部门受理;
需要由学院解决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精神不正常时,应当通知病人所在部门或其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病人,可通知学院保卫处将其带离接待场所,进行适当处理;
对有传染病或疑有传染病的信访人,应通知院卫生所按照有关卫生防 疫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部门在获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后,应当果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首先控制好局面,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领导。

第四章 办 理
第十八条 信访事项的办理一般采用登记、编号、调查、转阅、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及回复等程序,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 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二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十二条 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情况复杂的,在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 对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学院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
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人对学院或各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应当遵守、执行;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请示原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复查.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经复查,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就不再重新办理;
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师生群众的愿望,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富有贡献的,由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工作,或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二: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篇三:单位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xx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 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 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
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3、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
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三、 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
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 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和xx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 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公司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 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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