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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村委会对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菁选3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2-27 15:30:1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村委会对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1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在人生打基础的阶段,思想道德教育尤为重要,各单位有必要也有责任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村委会对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菁选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村委会对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菁选3篇(范文推荐)

村委会对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1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在人生打基础的阶段,思想道德教育尤为重要,各单位有必要也有责任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农村部年初工作安排,我部拟开展一次未成年人教育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带队领导

  市委农村部副部长戴国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8日上午

  三、行程安排

  1、8:40从市委出发

  2、9:30到达并参观枫树乡回维新村及翦伯赞故居

  3、10:20参观农业特色养殖业:现代化养鸡场

  4、10:50参观农业特色种植业:青林乡葡萄基地

  5、12:00午餐

  6、13:00返回

  四、参加人员

  市委农村部未成年子女及其家属

  五、科室协作

  请办公室负责参加活动人员统计、车辆调度及用餐安排;新农村建设科负责活动地点及讲解员的联系;信息中心负责摄影及宣传报道;

村委会对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六屯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抓好组织保障工作。成立六屯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各方,齐心协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职责见附件。

  (二)抓好未成年人问题发现和报告工作

  一是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设网格员,在镇设网格长。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部门,协调民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二是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信息。强化村委会工作者、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教育部门对在校困境未成年人,公检法司等机关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各类医疗机构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

  三是以民政部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工作*台,设立并公布热线电话,受理单位、组织、人员关于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与*机关、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三)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工作。建立镇、村、组三级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四)抓好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工作。建立镇、村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网格员、*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五)抓好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工作。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做好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工作。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基本生活保障或临时生活救助。通过项目、资金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扶持措施,帮助16周岁以上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工作,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

  (六)抓好安置工作。对家庭监护缺失、孤儿、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暴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通过敬老院代养、福利院代养、家庭寄养、*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七)抓好部门联动协作。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帮扶保护体系。学校、医院、民政办、司法所负责监测、预防及报告工作;镇*、*派出所、教育、民政、卫生院、司法等部门负责转介服务和干预处置;*、民政、卫生、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八)抓好培训、宣传服务工作。分别对村委会及不同的参与主体,进行未成年人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多渠道开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九)抓好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构建*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面向所有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有效运行机制。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问题多、工作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工作职责

  (一)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专项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客观审慎报道未成年人事件,广泛宣传报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先进典型,营造家庭、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鼓励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设置母婴室、家庭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针对性的文化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体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

  (二)政法委。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纳入*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部门,依法依纪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

  (三)经发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规划。推进涉未成年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站)、儿童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

  (四)中、小学。加强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帮助留守、困境、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学校立德树人功能,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加强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和工作保障,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欺凌防控和预防侵害等工作制度,做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定期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帮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卫生保健等工作。

  (五)派出所。依法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失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或者惩处。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寻亲工作,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户籍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对遭受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承担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推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督办事项。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建立*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政策,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和收留抚养工作,履行民政部门兜底监护职责。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专业服务。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监督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化委托照护情况,建立留守、困境未成年人的信息档案,给予关爱帮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有关信息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

  (七)司法所。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给予相应帮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指导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纳入普法工作重要内容,通过以案说法、社区普法、针对重点对象法治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

  (八)财政分局。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明确分类科目和支出责任,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列入*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政策的资金支持,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未成年人各项保障工作。

  (九)人社中心。监督用人单位落实禁用童工规定。推进落实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有针对性地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劳动力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以及用工岗位信息。

  (十)村镇建设管理站。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指导各部门符合条件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十一)交管站。在公路以及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配置,加大对未成年乘客服务力度。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检查,杜绝违规超载现象。

  (十二)农业服务中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落实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便于照顾未成年子女。创建更多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改善未成年人生活环境。

  (十三)卫计办。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预防,规范疫苗预防接种,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未成年人,协助做好伤情鉴定等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场所做好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工作。

  (十四)安监站。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做好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满足未成年人特殊需求,推动增强未成年人防灾减灾的安全意识,促进提高未成年人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应急救援人员在公共场所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十五)团委。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服务阵地建设,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心理健康、网络素养、自护等教育,提供法律、心理咨询等服务,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组织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志愿服务行动。

  (十六)妇联。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树立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

  (十七)残联。做好残疾未成年人康复救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支持和帮助残疾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十八)关工委。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发挥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的党史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深入实施“五老”关爱工程,举办未成年人文化活动,支持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十九)各村村委会。配合镇各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特殊未成年人日常关爱工作,及时报告村内各类突发紧急的未成年人事件。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做好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村委会对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方案3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丰富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假期生活,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安全意识,佟村专门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在8月20日下午2点于村委会为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开展了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直高度重视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的成长成才。《*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特别要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活动主题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8月20日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大家观看了法制部门制作的微电影。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通过具体的分析,从感性和理性两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同时也向大家宣讲了一定的宪法、刑法、民法知识,使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跟家长更加知法,从而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

  2.法制老师告诉未成年人应加强个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不可贪一时刺激或因无知而误入歧途,在学习、生活中要学会保护自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优秀的新时代少年。

  3.活动的最后,老师针对有关创建文明市、*安志愿工作、网格式管理和法律等知识组织了抢答活动,让未成年人真正参与其中,乐在其中。

  希望通过这次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使青少年了解到更多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辨明是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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