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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基层法院调研(2022年)

时间:2022-07-09 12: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基层法院调研(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关于对基层法院调研(2022年)

关于对基层法院的调研3篇

关于对基层法院的调研篇1

基层法院纪检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着法院队伍的健康发展,更关系着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工作能否有效开展。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和《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调整纪检监察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明晰纪检监察部门与人民法院其他内设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划分,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应该管的工作切实管住管好,确保纪检监察部门把更多的精力和更多的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各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在促进公正司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工作实际看,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的职能发挥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应待解决。笔者结合在基层法院纪检组工作多年的实际,谈谈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期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重视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定位,便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通过多年的基层实践,笔者认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机制欠缺。根据现行的管理体制,基层法院纪检组是受本院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而在现实工作中,纪检组长都是同级班子成员,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年度考核等都在其所任职法院,受班子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在实际工作中所在的单位主要领导又有绝对权力支配着每一位班子成员,纪检组长日常工作运转、经费开支也完全依赖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与支持程度,很难有效和独力地履行职责。

(二)组织建设力量薄弱。基层法院内设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名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应管好自己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但现实情况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然是纪检组主要负责落实。基层法院都设有监察室,但监察室主任要么空缺,要么派到业务部门办理案件,很少有在监察室协助纪检组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在基层法院内部配备的廉政监督员都是兼职的,还有本职工作要做,很难分身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因此,这看似宠大的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际上就是纪检组长一个光杆司令孤军作战,组织建设的力量非常薄弱,这与近年来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的要求极不适应。

关于对基层法院的调研篇2

县基层法院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发挥。由于种种原因,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如有的基层法院领导重视审判工作,忽视廉政建设;有的法院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还有的缺乏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等。

  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总的形势较好

  近年来,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法院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广大工作人员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服务发展大局具有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为此,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半年有分析,年终有考评,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院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目标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深挖内涵,浓化党风廉政建设氛围。

  抓专题学习教育,营造党风廉政建设氛围。近年来,法院结合开展作风纪律整改、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发展观”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对照查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引导法院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把好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通过潜移默化的廉政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法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三)突出重点,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从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入手,着力查找和解决执法行为中的突出问题。一是通过建章立制,约束执法行为。针对违规违纪易发多发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规章和措施,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二是加大违规违纪查出力度,对群众举报违纪违规执法行为,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增强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三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较好地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法院领导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廉政纪律,以身作则、依法办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方面起到了表率和带头作用。全体法院工作人员认真贯彻“八个支持、八个反对”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纠正“吃、拿、卡、要”、搞“三同”、办“三案”等违纪违规行为,收到了较好成效。

  二、我院的做法

  近两年来,我院在上级法院和纪委领导、监督下,带领全院干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工作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从打造过硬队伍、规范司法行为、倾力司法为民等方面入手,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严格执行法律,全力促进司法公正,20XX年至今年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94件,审执结4074件,结案率77%,为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三个至上”,更新审判观念,转变工作作风。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我院着重从审判观念的更新、审判作风的转变入手,在审判实践中践行“三个至上”。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教育干警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先进性,正确把握审判独立问题。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以人民利益至上,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作为法院工作标准,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努力方向,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二是完善多元调处机制,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处理调判关系,改变重判决、轻调解的思想倾向,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不断扩大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坚持优先调解原则,把调解、协调作为民事、行政案件的主要结案方式,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和解结案的新模式,不断完善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与对接,积极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调解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三是转变审判方式,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从我国基本国情和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诉讼能力的现实出发,改变过去强调当事人主义、限期举证、一步到庭的诉讼模式,接触思想束缚,突破思维定式,将必要的当事人主义和适当的职权主义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和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关系,对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加强诉讼引导、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做到胜败皆明。四是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实现审判工作贴近群众。对于财产纠纷、婚姻纠纷、邻里纠纷、抚养纠纷、宅基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走出法院、走出法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田间地头,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便于群众参与,便于对当地群众进行法治教育,对法官开庭进行监督。

  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我院审判工作作风得到明显好转,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显增强,法官廉洁执法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内部管理有效加强,全院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群众满意率都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收到了预期成效。

  (二)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在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我院注重强化队伍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通过组织干警开展业务知识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开庭观摩、实地考查等活动,从多方面、多渠道,提高全院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一是培养法官的司法审判能力。要求法官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能力,善于将普遍的法律规范恰当准确地适用于具体案件中,防止片面地理解和适用法律。二是培养法官的综合协调能力。充分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充分考虑案件发生的特定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细致入微地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思想情绪,通过耐心的疏导和科学的方法,化解他们之间的隔阂和对立情绪。三是培养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因为法官审判和执行的每一起案件,调处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要与群众打交道,因此,我们着力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努力为最基层的群众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

  (三)构建法官惩防体系,确保“四不为”,努力打造廉洁公正执法队伍。

  1、强化廉洁规范机制,确保法官“不敢为”。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院长负总责,主管院领导分工抓,纪检组具体抓,中层负责人协同抓,政工、机关党委、团组织配合抓,指标同时细化至各业务部门,分解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法官廉洁监督网络。实行健全三项法官警示谈话制度。即:警示提醒制度,对群众反映有不廉洁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了解属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告诫警示;责令纠错制度,对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可处分可不处分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批评训诫,督促其限期强制改正;任职谈话和上岗谈话制度。去年我们对新提拔的7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谈话。被谈对象结合本职岗位就廉洁司法作出承诺,谈话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改变考评方式,考核的主体由“上级考核”为主转变为“下级测评”为主,让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中层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廉洁勤政、实绩突出的给予奖励或提拔重用;对因敷衍塞责以致发生问题的部门和领导干部,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在年度考核述职的同时,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组织和干警做公开陈述,接受群众测评。凡经民主评议“不满意”达三分之一以上的,要进行警示训诫。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法官“不愿为”。一是寓教于“会”,增强法官廉洁教育的影响力。把党风廉政教育寓于各种会议之中,通过召开会议及时把精神传达到干警,让干警自己教育自己。特别注意通过召开高标准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相互帮助教育。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学习、树新风”读书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后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广泛征询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对班子个人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照检查,认真剖析整改,共同得到了提高。二是寓教于“标”,增强法官廉洁教育的号召力。把教育寓于向典型人物的学习之中,注意把宣传先进典型如任长霞、宋鱼水、李其宏等同身边典型结合起来,为大家树立起学习的“标杆”,激发干警学先进,赶先进,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三是寓教于“帮”,增强法官廉洁教育的亲和力。常年坚持开展“四必访”活动来关心干警的实际生活,即干警家庭生活困难必访,干警生病住院必访,干警婚、丧大事必访,干警家属子女就业入学必访。关心干警的政治进步,特别注重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重用。四是寓教于“乐”,增强法官廉洁教育的吸引力。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意把党风廉政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之中,以健康、高尚、文明的活动来焕发人的精神,陶冶人的情操。如通过成立审判理论调研小组和文学写作小组,干警经常交流写作成果与体会,十分活跃。近两年以来,全院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500余篇。在文艺书画方面,干警也勤奋创作,部分毛笔书法作品在河南省法院参展中获奖,推动了全院廉政文化建设。

  3、廉洁制约机制,监督法官“不能为”。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院政务管理的权力配置与权力分解。合理调整权力结构,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对分管人、财、物的“热点”职位的权力运行进行分散,实行多岗、多人交叉负责,相互牵制;严格实行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对权力运作失误,要追究权力行使者的直接责任;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党组决定事项,必经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等问题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不搞临时动议。对涉及干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等切身利益的事情,必先广泛征求意见,有的直接交给干警民主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审判管理的监督。实行办案流程公开制度,将办案程序及办理期限制成公示牌,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方便群众了解、监督;实行案件质量跟踪监督检查制度。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月一次评查卷宗,评查情况每月一次通报,并根据评查情况计入考评总分;建立法官绩效考评制度。对于出现信访案件确定责任的及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对所在部门按照规定扣除相应年终考评分数,对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的管理。实行法官业内监督与业外监督相结合,加强“八小时外”廉政监督。建立执法廉政监督员联系会议制度。聘请12名执法廉政监督员,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征求意见建议;加强干警家庭廉政监督,签订“家庭廉政责任状”,促使“内助”们帮助干警把好“廉政关”;实施“篱笆”工程。推行“审判工作廉政监督卡”和“执行工作监督卡”,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由当事人结案时填写交回,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发现苗头,及时反映处理。

  4、廉洁激励机制,实现法官“不必为”。一是注重干警政治成长。截至目前,全院76名法官中,其中52名解决了正副科级职级待遇,比例达68%。去年又已提请县委任命7名副科级审判员。二是改善干警工作条件。为全院各办公室安装了空调,筹集资金30余万元安装了燃气锅炉,为办公室和家属区安装了暖气,使全院干警一年四季能在气温宜人的环境下办公。两年建成的城郊、柳屯、庆祖、文留四个面积为750余平方米的标准化人民法庭已投入使用,法庭内水电气暖一应俱全。投资100余万元购置现代、桑塔纳、长安之星等车辆,其中为七个人民法庭配备了七辆长安之星警车,大大改善了办案条件。三是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在院财务紧张的情况下,每年为全院所有人员检查身体。院党组为干警工作、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使干警们倍加珍惜现在的工作,主动进行自律,遇事三思而行,杜绝贪念,廉洁司法,收到釜底抽薪之效。

  三、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历史急剧转型期,人们的信仰、信念受到经济利益观念的冲击发生变化,容易滋生腐败行为。法院系统一部分工作人员经不起考验,思想信念、执法理念、个人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改变。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极少数法院工作人员身上,但其后果和损失难以估量。当前,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受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生活方式和区域差异的影响,相互攀比、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价值观严重错位。有的当事人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有些工作人员就案办案,只求案结了事,不顾社会效果,给国家、集体和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给社会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导致涉法涉诉信访、上访案件发生。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就是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没有入心入脑,没有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连年的主题教育活动和平常的党风廉政教育,在个别工作人员中只流于形式,走了过场,没有触及其灵魂。

  (二)监督职能作用还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由于体制和机制上的不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职能相对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工作的效果。二是法院内部纪检监察制度操作性不强,导致执法监察不经常、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到位、监督措施还不够有力,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三是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到位,不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应采取的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法纪廉政教育。一个人的职业价值取向,道德水准和精神追求,决定着其生存价值和行为取向,所有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都是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准出了问题。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不满生活现状,不思工作进取,就会滑向深渊。因此,加强职业道德、法纪廉政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针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把握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要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知法守法,严格司法,廉洁司法;要不断加强司法职业道德教育,重点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抓住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群众有意见、社会有反映的时机,有的放矢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全体法院工作人员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廉政意识、司法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

(二)加快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腐败的手段、方式花样翻新,必须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要按照中纪委、最高法院的要求,在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有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的惩治机制、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等六个机制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逐步拿出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流程管理,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评估、拍卖、变卖财产流程管理等制度,不断提高司法业务规范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党组议事规则,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努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保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推动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完善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经费支出审批办法,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大宗物品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强化监督制约力度。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因此,必须把科学配置权力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要不断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大胆监督,敢于监督;要主动接受地方党委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依靠他们支持,构建内外监督平台,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要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和执法责任制,实行文明和阳光操作,加强对司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要在构建纠、评、建机制和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信访和舆论监督力度,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创造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方便监督、敢于监督的条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又有利于有效预防。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一方面,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司法不廉、违规司法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坚决查处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把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党风廉政建设要激励和制约同步。针对法院工作实际,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到激励和制约同步,使其获得与责任和贡献相符合。激励必须与考核制约同步,不能只讲报酬,不讲奉献,只讲增加收入,不讲贡献与责任。激励要到位,考核要严格,使其劳有所得,最大限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全面考评各项指标完成的业绩和尽职情况,用真实的贡献核实其应得的报酬。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好,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评价好的同志给予相应的廉政工作奖励;对那些由于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给法院造成严重影响、党委、政府评价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不仅要扣其所得,还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只有这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治标以解决已经发生的腐败现象为切入点,治本则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着眼点。在治标方面,首先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其次就是抓好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的落实。在治本方面,除抓好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班子建设和强化监督外,应在制度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要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如何运用权力,对待金钱和物质享受等问题上容易发生思想质变的现实,加强研究制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建立一个步步设防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其“不想以权谋私,不能以权谋私,不敢以权谋私。”只有这样,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七)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着任务重、情况复杂的局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要全力争取院领导及各部门的支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完善监察部门人员进出机制,严格监察部门人员的选配,选拨年轻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从而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健康发展。

  总之,在“抓管理、带队伍、强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指引下,通过全院同志的共同努力,我院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目标,两年来全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我们虽然在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点工作,但是与上级的要求自知还存在差距。廉政建设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全院干警。从自身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什么是公文?
  所谓公文,它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公务而按规定格式制作的书面材料。公文的种类主要包括:命令、议案、决定、公告、通告、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在各类企业中,所指的公文一般为商务公文,主要分为介绍报告、请示、会议纪要、工作计划要点、公司及产品介绍、信函、讲话稿、可行性报告、工作总结、市场调查报告、说明等
  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
  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大体同一般文章的写作方式相似,但是由于公文在性质、作用上及其写作要求上的不同,拟写时也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公文的拟写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 明确发文主旨
  任何一份公文都是根据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来拟写的。因此,在动笔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发文的主旨,即发文的主题与目的,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文件的中心内容是什么?比如相关工作的改善,主要提出目前情况怎样?存在哪些问题,解决方式、需协助事项;
再如请求事项,拟请上级机关答复或解决问题等。
  2、根据文件内容,准备采用什么文种?比如,汇报工作情况,是写专题报告还是写情况简报;
针对下级来文所反映的问题,是写一个指示或复函,还是一个带规定性质的通知等。


  3、明确文件发送范围和阅读对象。比如,向上级汇报工作,还是向有关单位推广、介绍经验;
是给领导、有关部门人员阅读,还是向全体人员进行传达。
  4、明确发文的具体要求。例如,是要求对方了解,还是要求对方答复,是供收文机关贯彻执行,还是参照执行、研究参考、征求意见等。
总之,发文必须明确采取什么方式,主要阐述哪些问题,具体要达到什么目的,只有对这些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够落笔起草。
  二、收集有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
  发文的目的和主题明确之后,就可以围绕这个主题搜集材料和进行一定的调查研究当然,这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并不是拟写每一份公文都要进行这一步工作。例如,拟写一份简短的通知、公告,一般来说不需要专门做搜集材料和调查研究工作,在明确发文主旨之后,稍加考虑就可以提笔写作了。但对于问题较为复杂,还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归纳;
如拟订篇幅较长的文件,拟订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起草规章、条例、拟写工作指示等,往往都需要搜集有关材料和进行进一步调查研究工作。
  怎样为拟写公文搜集材料和进行调查研究呢?一是收集和阅读有关的文字材料;
二是到实际当中搜集活材料。例如,要草拟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首先需要查阅去年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以及参考有关先进企业的同类工作计划等,还要研究本部门今年所面临的形势,今年的中心任务上级要求等。


  总之,收集材料及调查研究,是一个酝酿的过程,是为了掌握全面的、大量的素材了解问题的各个方面,然后经过分析思考产生一个认识的飞跃。
  三、拟出提纲,安排结构
  在收集材料的基础上,草拟出一个写作提纲。提纲是所要拟写的文件的内容要点,把它的主要框架勾画出来,以便正式动笔之前,对全篇做到通盘安排、胸有成竹,使写作进展顺利,尽量避免半途返工。


  提纲的详略,可以根据文件的具体情况和个人的习惯、写作的熟练程度而定。篇幅不长的文件,可以大致安排一下文件的结构,先写什么问题,依次再写什么问题,主要分几层意思等。篇幅较长、比较重要的文件,往往需要拟出比较详细的提纲,包括文件共分几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又分作几个问题,各个大小问题的题目和要点及使用什么具体材料说明等。提纲的文字不需要很多,也不需要在文字上推敲。当然,需要集体讨论或送给领导审阅的提纲除外。
  拟写提纲是一个很重要的构思过程,文件的基本观点,可以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和修改,使提纲日益完善。由两人以上分工合写的文件,更需要共同研究写作提纲,以免发生前后重复、脱节或相互矛盾的现象。


  四、落笔起草、拟写正文
  结构安排好后,要按照要求所列顺序,开宗明义、紧扣主题、拟写正文。写作中注意两点:
  1、 要观点鲜明,用材得当。也就是说要用观点来统帅材料,使材料来为观点服务。运用材料要能说明问题,做到材料与观点统一。
  在写作当中,要注意明确观点,用语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词不达意,似是而非。如果观点不明,令人不知所云。有些文件,只讲观点没有实际材料,就会使人感到抽象空洞、缺乏依据,不易信服。而只罗列材料没有鲜明的观点,则会使人弄不清要说明什么问题,不了解发文的意图 ,特别是情况汇报、工作汇报介绍。
  2、 要语句简练,交代清楚。拟写文件既要尽量节省用字、缩短篇幅、简洁通顺,又要注意交代的问题清楚明了。
  五、反复检查,认真修改
  初稿写出后,要认真进行修改。写文章,需要下功夫。自古以来,好文章都要经过反复 修改的,写文件也同样,尤其是重要的文件,往往要经过几稿才能通过。
  1、 关于主题的修改。看主题是否明确,主题论述是否集中,主题挖掘是否深刻。
  2、 关于观点的修改。修改公文要考虑到观点是否正确,表达有无问题。
  3、 关于材料的修改。材料是文件的基础,有了正确的观点,还要通过适当的材料表现出来。
  4、 关于结构的修改。修改文件的结构,包括文件总体结构的修正,使全文更加严谨。
  5、 关于语言的精练。主要是修改不通顺的语句,不规范的字及标点符号。
  修改工作要做到认真仔细,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精益求精的精神。

做起,在以身作则的同时,狠抓全院干警队伍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县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祝愿祖国繁荣昌盛!!!

关于对基层法院的调研篇3

关于对基层单位进行调研的通知

各单位、城区规模以上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即墨市教体局的有关工作安排,近期拟对基层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30日,调研前一天电话通知相关单位。

二、调研内容:

1.2011年读书实践工程推进情况(读书实践工程计划安排、组织领导、开展读书活动各种资料、教师读书笔记等);

2.各单位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关工作情况(如对素质教育内涵的认识;
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表现;
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建议,如不同学段学校培养学生的目标、要求、具体做法;
家庭教育应该发挥什么作用,从哪些角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等);

3.山东省、青岛市重点课题推进情况等。

三、调研方式:

1.听取单位负责人对上述工作的情况介绍;

2.查看相关活动资料、文字材料、笔记等;

3.座谈;

4.听课。

以上调研内容将纳入对各单位年终教科研工作考核,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作好相关工作安排,并将以上调研内容1、2项形成电子稿,于10月25日前通过即时通发送到教科室沙雪英。其中,局属各单位和镇、街道所属初中直接发送,镇、街道所属小学由教育办形成统一的整体材料发送。未尽事宜,请与教科室联系,电话88581360。

教体局教科室

201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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