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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 (精选文档)学院住房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7 11:2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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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

  2023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

  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1依据XX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安委〔2023〕11号)和XX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快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23〕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安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动平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快速深化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平安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平安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平安。经探讨确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平安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平安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急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平安治理体系和治理实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平安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供应坚实有力的平安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学校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探讨,成立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三、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试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变更运用功能的;

  3、擅自变更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四、成立专家组

  为有效推动我校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

  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平安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比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时间支配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3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比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内内房屋建筑底数(含全部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平安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变更运用功能的房屋,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看法,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平安自查隐患排查状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根据“谁运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

  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刚好上报有关部门,确保全部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状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平安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平安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平安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平安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平安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看法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刚好探讨解决推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平安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平安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仔细总结阅历,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平安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平安。工作开展状况请于20XX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2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退我镇农村房屋平安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依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运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刚好完成农村全部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状况,包括建立年头、结构

  类型、建立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变更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全部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全部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全部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夫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平安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详细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平安信息、房屋改造状况、房屋平安状况、用能状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

  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平安隐患状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峻、超负荷运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平安进行初步推断,对初步推断为危急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觉房屋平安问题或出现异样改变,快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觉的农村各类房屋平安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马上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修理的刚好修理,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急房屋要实行必要措施消退平安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实行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急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安排,确保不发生平安事故和上访事务。各类

  危改户必需在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状况进行全面普查,驾驭群众住房基本状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驾驭本村住房平安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牢靠。

  (三)推动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觉的农村各类房屋平安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安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相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动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心情;要明确责任,建

  立危旧房屋平安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平安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实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动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平安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难易发区的灾难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平安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华蜜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平安管理;司法所负责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平安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平安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平安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依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立年头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峻的居民住宅房屋,刚好发觉平安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

  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平安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需仔细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觉房屋状况危急,必需马上实行坚决措施,快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动。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觉存在平安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平安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立平安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退平安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肯定要旨化责随意识,全力推动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动状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动工作有力、任务完成状况好的村,赐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指责,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峻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3一、检查范围

  凡我县行政区域内已建成运用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建

  筑物,均属本次平安大检查的范围,重点对下列涉及公共平安的危旧房屋建筑进行平安检查:

  (一)居民住宅楼;

  (二)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楼、学校、试验室、科研等建筑;

  (三)歌舞厅、影剧院、健身房、浴室、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建筑;

  (四)车间、仓库等生产建筑;

  其中居民住宅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内容

  (一)依据建设部《城市危急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23〕第1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急房屋鉴定标准》,对房屋实施平安检查,必要时可进行平安鉴定。重点检查整体危急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运用;有隐患的房屋是否已经实行加固等措施,解除隐患。

  (二)短期内不能解除隐患的房屋是否落实监管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三)危旧房屋档案是否规范、详实。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区。

  三、检查方法

  (一)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房屋平安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单位、房屋产权人或运用人,按上述检查

  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自报。要做到不留死角。检查汇总后,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检查状况总结、汇总表报县房屋平安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对须要进行房屋平安鉴定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刚好进行房屋平安鉴定,以精确驾驭房屋平安等级,提出治理建议。

  (三)县房屋平安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这次房屋平安大检查的状况进行抽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监管,督促产权单位刚好实行技术措施,消退担心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仔细组织房屋的平安大检查工作,快速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对辖区房屋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做到横查到边、竖查究竟、全面无漏、详实牢靠,通过检查,彻底驾驭辖区内房屋平安状况及危急房屋形成、变迁等状况,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屋档案,实现房屋平安档案的动态化管理。

  (二)检查中对发觉有危急隐患的房屋,要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督促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要贯彻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该修的修,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有较大隐患,短暂难以治理的,要坚决腾空予以停用,从根本上杜绝因各类房屋倒塌伤人、毁物的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平安。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督促治理的力度。各部门房屋平安管理办公室既要组织好大规模的房屋平安检查,也要加强平常对危急房屋的巡查和督促治理。要依据本次检查的状况,支配部署治理隐患工作。对存在倒塌危急的房屋,要组织产权单位召开特地工作会议,实行切实措施,重点防范、重点监控、重点治理,明确责任,限定期限,坚决消退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4为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平安管理,消退平安隐患,确保农夫群众居住及公共活动平安。根据《XXX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建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农村房屋平安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平安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平安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为我镇高质量发展供应坚实的平安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气摸底排查、处置整治;2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农村房屋建筑平安隐患;5个月内基本消退重

  点区域的农村房屋建筑平安隐患。

  三、工作支配

  (一)动员部署(2023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详细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大宣扬力度,提高群众平安建房和平安用房意识。

  (二)摸底排查(2023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业主自查,各村排查,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平安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

  排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殊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变更功能作为居住运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懦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处于地震断裂带上未根据抗震要求设计建立的房屋;

  (9)其他存在平安隐患的房屋。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平安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组织业主比照排查标准(可参照农村危房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觉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状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镇。

  (2)各村(社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和运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平安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

  (三)处置整治(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月31日)

  1、根据有平安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平安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觉的房屋平安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急和局部危急房屋,要实行坚决措施,悬挂相应标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马上予以加固,彻底消退平安隐患。

  2、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和危及周边平安的房屋,特殊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和未经专

  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供应平安性证明的,要刚好责成业主和运用人停止运用,马上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刚好解除隐患。存在一般平安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责令业主实行措施消退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刚好整改的,各村(社区)要耐性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提高平安意识,要将存在平安隐患的房屋信息刚好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工作落实状况;组长由潘延杰担当,副组长李会彬担当,成员由姚浩彬、刘宗武、郭灵灵、王园园、王旻昊担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灵灵兼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刚好探讨解决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实行“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阅历的退休干部参与。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社区)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巡

  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工匠培训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加强农村建筑包括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严格执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建设。

  (五)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有关单位要亲密协作,根据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5依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房屋平安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结合我镇实际,由镇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平安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快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平安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平安隐患,肃穆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平安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供应坚实的平安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气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平安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退重点区域的房屋平安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建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刚好发觉问题,实行有效措施,全面消退房屋平安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改善城乡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骤和时间支配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根据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详细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扬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绽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业主自查,镇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平安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平安隐患的房屋(含厂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殊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变更功能作为居住运用的厂房;运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懦弱地基,特殊是易受自然灾难侵袭、易发生地质灾难的自建房。

  特殊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全部人自行实行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退平安隐患,确保运用平安。

  2、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平安第一责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比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觉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状况和自查表

  报告镇规划所(附件2)。

  (2)各村、各镇直相关单位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和运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平安隐患进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部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群众参加,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赐予举报人适当嘉奖。

  4、立卡建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觉存在平安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根据“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长审核签字,于6月上旬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附件3)。

  (三)处置整治(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

  1、根据有平安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平安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觉的房屋平安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急和局部危急房屋,各地要实行坚决措施,彻底消退平安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马上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和危及周边平安的房屋,特殊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供应平安性证明的,要刚好责成业主和运用人停止运用,马上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解除隐患。存在一般平安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实行措施消退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根据《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实行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平安隐患的房屋信息刚好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当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急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殊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逼、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运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安排,由房屋全部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1)各村要仔细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详细担当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全部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平安运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平安隐患的解除工作,确保平安。

  (3)各村、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协作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两违”房屋(含厂房)、“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的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殊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变更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城管所会同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难侵袭特殊是易发生地质灾难的房屋的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变更功能作为居住运用的厂房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惩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供水、供电、通信、市场监管、教化、卫健、消防、环保、林业、工信等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峻平安隐患的建筑实行停止供水供电、停止通信与网络、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停止办学、清理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

  2、强化技术保障。省住建厅制定的各类型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标准及全省房屋牢靠性鉴定机构名单已在XX省住建厅网站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房屋业主可在网上进行查询、比照和选择。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设计、施工、监理专家和技术人员主动参与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供应技术指导服务。

  3、落实整改闭环。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根据“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厂房)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4、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刚好总结专项行动开展状况,举一反三,探讨建立完善农房和危房改建审批监管机制、“两违”巡查治理管控机制、房屋租赁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统一的房屋租赁

  信息服务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系统联网,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附件1)。领导小组主要探讨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状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亲密协作,形成合力,深化一线调查探讨,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当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包村片长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状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各村要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统筹推动专项行动。

  2、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实行包片负责制,镇村两级要实行“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阅历的退休干部参与。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对重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清单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监管指导。

  3、严格组织纪律。各村各部门要增加责随意识和忧患

  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各地、各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注意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冲突。坚决铲除排查发觉的黑恶势力和爱护伞。对排查整治工作推动不力、推诿懈怠或者漏报瞒报的,肃穆追责问责,并在全市通报。

  各村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状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市委和市政府。

  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6为了全面消退房屋平安隐患,加强房屋平安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厅《关于印发省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化推动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运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镇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排査整治。

  二、目标

  马上对全镇城乡房屋平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退房屋平安隐患;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镇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台帐。

  (一)重点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区要按本村、社区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1、农村区域。重点完成对两类房屋的平安隐患排查,一是对用作经营的房屋进行平安隐患排查;

  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旅馆、饭店、餐馆、商场、市场、超市、会议室、戏台,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公共消遣场所、客运车站侯车厅(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平安隐患排查。

  2、城镇区域。重点完成对四类房屋的平安隐患排查,一是对经营场所(特殊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进行平安隐患排查;

  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平安隐患排查;

  三是对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进行平安隐患排查;

  四是对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进行平安隐患排查。

  对以上六类重点房屋排查所发觉的平安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数据台帐。

  (二)重点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一是在xxxx年全面完成六类重点房屋平安隐患排査基础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平安隐患整治;

  二是全面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镇城乡房屋基本状况,建立城乡房屋档案台帐。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镇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台帐,实现全镇房屋规范化管理。

  三、详细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统筹全镇各方力气,通过政府购买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加;

  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根据全覆盖、网格化排査和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急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状况。全面排査房屋建立年头、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运用人)、建立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状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殊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变更房屋用途等状况。

  (3)危急建筑状况。房屋结构平安,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平安隐患;

  房屋运用平安,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变更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保温层、装饰线条、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急,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平安要求等;

  消防用电燃气平安,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运用,平安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运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运用瓶装液化气等;

  房屋选址平安,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难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平安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

  建筑材料平安,主要排查房屋是否运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运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

  施工工地平安,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

  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平安隐患,是否违规运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根据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

  村庄内房屋根据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城镇房屋根据经营场所(特殊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及老旧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合,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多房屋信息录入“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各村、社区要根据“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动、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会同各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平安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平安、一般平安隐患和严峻平安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平安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平安的住房,可干脆建立房屋平安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平安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平安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峻平安隐患的房屋,应当马上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平安鉴定。对存在平安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峻平安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托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困难、x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托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平安隐患的要进行平安鉴定,提出整治要求;

  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干脆进行平安鉴定。

  3、分类整治。依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比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刚好消退平安隐患。

  对存在一般平安隐患的房屋,比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

  对存在严峻平安隐患的房屋,根据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刚好消退平安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

  峻平安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立成平安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平安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其他房屋平安隐患整治,由镇平安隐患排查工作组组织验收。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镇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镇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片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细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动部门信息共享。

  各村、社区要按镇人民政府统一支配,主动协作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村、社区房屋平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根据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合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觉的重点难点问题刚好向镇人民政府。

  房屋产权人(运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的监督检查,供应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比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确部门职责。依据县人民政府支配,县直各有关单位为此次的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排查进行指导和服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指导城乡住房和直管公房平安隐患排查整治,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城市房屋数据平台;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急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房屋平安排查整治;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平安,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扩建变更用途行为的审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质灾难易发区的灾难风险排查整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分工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县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査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平安管理。

  (三)加强宣扬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广泛宣扬城乡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加房屋平安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说明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

  于全省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22号)和《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靖县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5号),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房屋平安管理,全面消退平安隐患,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村建主责、村(居)落实”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平安隐患,肃穆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房屋平安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集中摸排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各类平安隐患,根据“全覆盖、细排查、重整治、保平安”的要求,刚好发觉问题、分类登记入账、仔细进行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平安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退重点区域的房屋平安隐患。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退房屋平安隐患,改善城乡面貌。

  三、整治重点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全镇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平安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筑工程

  1、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项目管控体系,落实平安生产资金投入,配齐平安管理机构和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平安教化培训和平安技术交底等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状况;

  2、工程参建有关责任主体平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状况;

  3、按有关规定落实重大危急源辨识、登记、评估和监限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加强现场施工用电、消防平安管理;

  4、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特别季节、灾难天气平安防范措施状况;

  5、加强对农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及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急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检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属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

  2、未按有关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于出租特殊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变更功能作为居住运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陡边坡回填等懦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强降雨灾难侵袭或受地质灾难威逼的房屋;

  9、项目红线范围内或重点发展区域周边违规抢建的房屋;

  10、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征迁,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1、农村因地灾点搬迁、危房改造等工作腾空的房屋;

  12、企业因停产、改制等状况闲置的老旧厂房,工矿区临时搭盖的简易工棚、移动板房以及生活小区周边临时搭盖的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

  特殊是镇区及周边中心村庄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支配

  (一)动员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详细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扬手段广泛发动,推行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状况,刚好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加的强大舆论声势,提

  高群众建房和运用平安意识。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业主自查,村(居)排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方式,对全镇房屋平安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平安第一责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会要组织业主比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觉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状况和自查表报告镇。

  (2)村(居)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和运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平安隐患进行排查。

  (3)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实地组织抽查,并利用卫片航拍技术,将重点区域排查结果在卫片编号标记,实行比对核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村(居)要发动群众参加,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赐予举报人适当嘉奖。

  3、立卡建档。排查发觉存在平安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根据“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

  (三)处置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根据有平安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平安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村(居)对排查发觉的房屋平安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急和局部危急房屋,各村(居)要实行坚决措施,彻底消退平安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马上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和危及周边平安的房屋,特殊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供应平安性证明的,要刚好责成业主和运用人停止运用,马上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解除隐患。存在一般平安隐患的房屋,责令业主实行措施消退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根据《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实行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对将危急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殊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逼、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运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提升(2023年2月29日前完成)

  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村(居)专项行动实施状况进行“回头看”,对账验收,全面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提出补缺补漏详细措施,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细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村建站,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

  村建站负责牵头抓好对排查出来的“两违”建筑进行依法处置;国土所负责做好规划管控和地灾点综合防治等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办负责牵头抓好农村建房、村庄治理等相关工作;派出所做好户籍信息、二维码门牌信息、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的对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市场监管管理所负责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于利用危急房屋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安办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有关所站在此次行动中,要注意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冲突。

  (二)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阅历的退休干部参与。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居)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三)强化纪律保障。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结合平安隐患综合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坚决铲除排查发觉的黑恶势力和爱护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肃穆问责。

  (四)强化日常监管。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发觉存在平安隐患的项目,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实行有力措施肃穆查处。

  (五)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扬报道,开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受理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阔群众主动参加,营造平安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加的良好氛围。

  举报投诉电话:XXX。

  (六)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仔细对待群众实

  际困难,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保障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推动“多规”连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标要求,强化规划管控,简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程序。

  各村(居)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状况(含附件2-4更新状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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