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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3篇【通用文档】

时间:2023-04-14 19:1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乡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3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乡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3篇【通用文档】

乡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围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浙江、高水*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推动、全民参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挥市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坚持规划引领、就地处置。根据各地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置能力等情况,按照就近就地处置原则,科学编制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统筹相关要素保障,适度超前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焚烧为主、填埋补充。充分发挥处置快、污染少、可产能等技术优势,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作为城镇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场所和焚烧处置的必要补充。

  (三)主要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度创制专项行动、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文明风尚专项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到20xx年底,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建立匹配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00个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研究制定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规划纲要,完善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各地要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各类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实施静脉产业基地建设行动计划,集中布局生活垃圾分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设施,推动城镇生活垃圾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处置,有效破解垃圾围城、邻避效应等难题,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健全商品过度包装认定标准,研究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建设、考核评价等相关标准。

  (二)实施强制分类。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立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要严格落实《*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根据条件稳步推进。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推进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实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初分、处置末端细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和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研究完善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管理办法,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探索运用园林垃圾破碎技术,实施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处置。

  (四)健全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财政、土地、税收等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依法依规建立强制回收制度,编制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支持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五)加快设施建设。落实政策、资金、土地、技术等相关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强化市域统筹,到20xx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2.3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1080台、运输能力1.1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中转设施152座,对已封场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

  (六)强化示范带动。各级*要结合实际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逐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水*。积极提供简便易行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工具。居民社区要通过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和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开展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

  (七)积极宣传引导。制定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办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浓厚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提升宣传引导效能。

  (八)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交投、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乡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2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xx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人民*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乡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3

  为打开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面,在村探索先行试点,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打造“和谐秀美里”,根据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运行模式和设施布局

  (1)运行模式。

  ①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集中倒置在垃圾箱或垃圾桶内。

  ②村收集:村保洁员每日沿清运线路,将垃圾桶内垃圾转移至垃圾箱内,并清扫散落的垃圾,圩场保洁员逢圩清扫1次,负责将圩场范围内垃圾集中并清运到附近垃圾箱内。

  ③镇转运:村运输员使用钩臂式垃圾车及时将装满的垃圾箱转运到铅厂村垃圾中转站倾倒。

  ④县处理:由县环卫所将铅厂村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处理。

  (2)设施布局。按照村现有户数390户,每8户放置1个垃圾桶,密集居住超过120人放置1个垃圾箱,圩场内三个方向各放置1个垃圾箱,总计放置52个垃圾桶,10个垃圾箱。具*置分布初定为17个片区,并将根据农户反映及时调整。采取每户补助300元自建垃圾焚烧池的形式运作。

  二、成本测算

  (1)购置保洁工具,合计约18.86万元:

  ①钩臂式垃圾车1辆,8.5万元;

  ②钩臂式垃圾箱10个,每个7600元计7.6万元;

  ③大号240L带两轮户外塑料垃圾桶(绿色)52个,每个300元计1.56万元;

  ④重货运电动三轮车1辆,改装后费用1.2万元。

  (2)保洁人员工资,合计2700元/月:

  ①保洁员、运输员各1名,每人每月800元基本工资+200元工具维护费用+200元绩效工资,计2400元/月;

  ②圩镇保洁员1名,按曾令忠模式向商户、摊贩收取保洁费,范围扩大至坳下桥头入口-橙香园餐馆-感恩苑集中点入口-老街桥边,每月由村补助300元。

  (3)场地建设和日常费用:

  ①放置垃圾箱位置征地、硬化,约3.2万元;

  ②20户农户,每户补助300元自建垃圾池,计6000元;

  ③钩臂式垃圾车燃油、保养费用,约4万元/年;

  ④电动车充电、维修费用,约700元/年。

  三、资金筹集

  (1)根据村民*,确定每人按6-10元/年缴纳家庭保洁费(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圩场内商户另按每店面20元/年缴纳商户保洁费。

  (2)“三送”挂点单位及争取上级项目解决,已落实1.2万元。

  (3)镇*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村委会每年解决5000元日常运行费用。

  (4)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

  四、机构职责

  (1)村委会、村环境保洁理事会共同负责:

  ①村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②监督保洁队的日常工作,确保村内垃圾箱、垃圾桶不出现积存的现象;

  ③向农户、商户、商贩收取保洁费,并按时支付保洁队员工资;

  ④监督环卫设施建设,督促资金、账目公开、公示。

  (2)管理小区卫生责任人:初步划分为19个管理小区,每个小区确定本组组长为责任人、一名党员为义务监督员,负责监督本责任区卫生环境。

  (3)村民*:

  ①讨论卫生责任管理小区的划分和变动;

  ②确定家庭及商户垃圾处理费的具体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③通过“讲文明、爱卫生、好家庭”评比标准和具体奖励措施;

  五、奖惩制度

  (1)村委会每月在村内组织一次“讲文明、爱卫生、好家庭”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公示栏上公布。对连续3个月评选为优秀的,按家庭人口,每人给予100元奖励。

  (2)通过《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联合理事会对以下行为进行处罚:

  ①对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的农户,连续告知收效不明显的,罚50元/户;

  ②对窃取或破坏公共卫生设施的,以一罚十,严重者将移交*机关;

  ③对其他违反《村规民约》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警示教育,严重情况者追究相关责任。

  六、实施步骤

  20xx年5月底前——向村村民开展环保意识宣传;启动各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xx年6月底前——在村正式运行环卫系统。

  20xx年9月起——根据试点效果,统筹建立村、村环卫系统。

  20xx年内——在里基本建立长效机制,环卫系统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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