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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范文推荐)

时间:2022-06-24 13:4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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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范文推荐)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4篇

第一篇: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2019年全国两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十九大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党的行动指南,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出发,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这为新时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指明了方向。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历史性探索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制度优势已经充分彰显,但也面临许多风险和挑战,最根本的挑战来自党自身。保持党的肌体健康,要靠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激浊扬清、吐故纳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党面临的风险挑战,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党和国家的战略布局,以坚定的信念信仰、顽强的斗争精神管党治党兴党,解答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历史性课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突出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根本任务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纠正和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消弭党和国家政治隐患,凸显党内监督的政治性,全党政治上更加团结、思想上更加统一、行动上更加一致。

创新组织制度,实现监督全覆盖。将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确立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标本兼治,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组,强化日常监督,防止“灯下黑”。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全覆盖是党的建设实践和理论的突破,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有效提高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正在形成。

压实监督责任,强化组织监督。党内监督的权威首先来自党的组织,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党兴党、治国理政的一大突破,就是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构建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党不严治党不力就严肃问责的工作机制,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

聚焦“关键少数”,变革监督理念。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不等于放任,监督是信任的保障。党中央把任何权力都要受到严格监督这一重要原则确立起来、贯彻下去,改变有的党组织只任命干部、不监督管理干部,甚至出了严重问题还说情、包庇、纵容的状况。巡视监督、派驻监督、专项督察,均以发现问题为职责任务,使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处于组织监管之下,监督网络逐步健全,监督效果明显提升。

丰富监督手段,举措务实管用。管理和监督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必须管住人、看住事、盯住具体问题。各级党委纪委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设立举报直通车,运用手机随手拍,搭建集群众检举和通报曝光于一体的监督平台。定期梳理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建立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库,让党委及时把握党员领导干部这片“森林”的状况。对一般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采信并了结的将结果反馈给干部本人;
对确有问题的,或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使党的干部心有所惧、行有所止,保证了监督的严肃性。

总结提炼经验,及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让改革成果程序化、制度化。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实现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衔接,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得益彰。

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空前、成效卓著,党和国家监督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显著增强,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日益彰显。我们党正在探索一条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形成新的气象和作为首先要靠全面从严治党,并把严的要求长期坚持下去。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强化对党的干部的监督须臾不可松懈。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处的历史方位出发,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谋远虑,深化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探索,全面地、系统地、创造性地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党内监督必须紧紧围绕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任务是检查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不强,保证全党在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主动服从服务于中央工作大局,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尺子去衡量,坚决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的问题,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把“四种形态”作为强化监督的抓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政策和抓手,层层设防、防微杜渐,使党内监督具体化、可操作。要把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结合起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让党员、干部在严格的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收到一般性问题反映就要同干部见面,让本人把问题讲清楚。这既是监督,又体现信任。接受谈话函询的干部要如实说明情况,还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有利于培养忠诚老实、胸怀坦荡的品质,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增强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针对性。

把巡视利剑擦得更亮。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巡视工作凝结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彰显中国特色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党的十九大后要发扬光大,向纵深推进。巡视就要冲着问题去,紧盯党内政治生态,延伸放大震慑效果。要在机动灵活上做文章,深入开展“回头看”,加大机动式巡视力度,既要有整装出发的动员会,又要有机动灵活的小分队,让监督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派驻监督要发挥“探头”作用。实现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派驻纪检组,目的是完善监督体系,防止出现“灯下黑”。要巩固中央和省级全面派驻成果,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补齐监督短板。要完善综合派驻领导体制,健全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督促整改和提出问责建议相关制度,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同向发力。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缺失,其他监督必然失效。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根本方向是实现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以党内监督带动和促进其他监督,建立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中国特色监督体系。

确保如期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要求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省、市、县监察委员会,继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展现了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勇气。要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党中央一声号令就迅速贯彻落实到位。

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反腐败斗争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始终讲政治顾大局,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只有党能够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作出推进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决策部署。在我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国家监察本质上属于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察权。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是对1993年以来实行的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的延续和发展,目的是把反腐败资源集中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检验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就看党委是否担当起主体责任,牢牢把握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充分发挥监察委员会职能作用,维护好党员领导干部这片“森林”。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明确,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要统筹推进改革,选好配强监委领导班子,及时解决遇到的难题,发挥推进改革的“工程师”和“施工队”作用。

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目的在于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和体制机制不畅等突出问题。要做好顶层设计,打破利益藩篱,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形成全面覆盖公职人员的监察体系。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不仅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还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群众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等。要抓住转隶这个关键环节,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探索执纪与执法相互衔接的实现路径,形成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使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监察委员会实质就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实质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是要从组织和制度上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果。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思想建设和道德培育是一个渐变过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坚如磐石,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必须长期坚持。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恒心,坚定不移推进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第二篇: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定海神针”

林伯海

【期刊名称】《四川党的建设》

【年(卷),期】2019(000)023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视角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课题,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继续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种变化充分说明了我们已经取得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性战略目标,现在我们更有底气更有自信直接亮出“中国密钥”,那就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之一的党的领导制度,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定海神针”。

【总页数】1页(P.20-20)

【关键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坚持和完善;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定海神针; 全面深化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领导制度; 完善和发展

【作者】林伯海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相关文献】

1.更好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制度的有机统一 [J], 齐卫平

2.《善政之思:小故事中的治理智慧》:助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J], 卞清波

3.筑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基石 [J], 张锦道

4.建设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回顾 [J], 樊鹏

5.筑社会治理之基 强国家治理之本 [J], 姜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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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完善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法治与德治共同推进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觉悟。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于夯实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和思想道德基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纵观历史,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各自起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国家才能治理有序,社会才能健康运行。我国从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宽猛相济”、荀子提出“隆礼而重法”到汉代董仲舒强调“阳为德,阴为刑”,从唐代提出“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时期一直延续德法合治,都体现了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治国之道,都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从世界范围看,凡是社会治理比较有效的国家,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对于国家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必须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共同发力、相互促进。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法律和道德的辩证关系,明确指出了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都有其独特的地位和功能。

良好的公民道德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应该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第一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他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与德治有机地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共同发力、相互促进,更好地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局面。

第四篇: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作者:暂无
来源:《福建支部生活》 2020年第1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13项任务。这其中,第一项任务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对于这项任务,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关系到这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为此,本刊特约专家对这项任务进行解读。

——编者

张荣臣

作者简介

张荣臣,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近年来主要著作有《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大历史观背景下三个中国故事》《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经典著作和文献导读》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13项任务。这其中,第一项任务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摄性地位。在这方面,全会进行了六个方面的具体制度安排,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在实践中全面贯彻。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统摄性地位

在中国的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有众多制度体系,这其中,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无疑是居于统摄性地位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体现在党和国家事业的方方面面。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的政治界定。它明确了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这个唯一的核心领导力量,而没有其他什么核心领导力量。在当代中国,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经过了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时期而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党的性质、宗旨、执政理念、执政本领等因素也决定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由党自身的状况决定的。另外,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角度来说,中国共产党既是这个梦想的提出者,也是实现这个梦想的领导者,当前党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必须始终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

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36条,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增写入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这个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内在的统一性,高度确认了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对此,我们可以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来认识:从理论逻辑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这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的形成与发展,都与中国共产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从现实逻辑来讲,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种力量分化组合,机遇与挑战并存,当今中国正在加紧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并准备在此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从容应对外部挑战,抓住发展机遇,才能承担起繁重的发展任务。


第三,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具有多方面的优势,这其中,党的领导是最大优势,它决定着其他优势的存在、彰显和不断发展。具体说来,这个优势主要是通过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三种领导方式来实现的。党的政治领导决定国家改革发展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党的思想领导确保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贯穿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全过程,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前进;
党的组织领导统领先进的组织建设,确保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

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进行了六项具体制度安排,这是构成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基本要素,是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

第一,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2019年,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了良好成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正式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纳入党的制度建设,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建立这方面的制度就是要在制度的框架内使全体党员明白“我是谁、为了谁”,并在制度的规约下践行党的初心,完成党的历史使命。

第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这方面的制度,是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角度出发进行的制度安排,既有思想理念方面的要求,也有具体制度和保障机制的方面的构建。

第三,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党的全面领导是对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地位的准确界定,它是具体的,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具体从三个方面部署了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一是完善党领导国家各个机构和国家社会各个组织的具体制度,二是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三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

第四,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是党的领导的根本目的和根本方式。健全这方面的制度,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治国理政,确保人民在国家治理中居于主体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这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主要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健全群团工作体系两个方面具体部署了这方面的制度。

第五,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决定治国理政成效。早在1939年,毛泽东同志就提醒全党,“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多年来,我们党坚持不懈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执政本领不断增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主要是从决策机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激励机制等层面进行了具体制度构建。

第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就是要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提出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任务,并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比如,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提出坚持新
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
又如在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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