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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司法局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22 16:1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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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司法局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县司法局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4篇

【篇一】*县司法局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肃北县县城小学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县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县委统战部文件精神,经学校党支部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落实上级统战部和学校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着眼大局凝心聚力,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学校提供强大持久的力量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金种子”工程、“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每天一节课读书活动、歌咏比赛、征文活动等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课程,贯穿于教书育人各个环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三、工作任务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程光友老师和刘国梅老师孝老爱亲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重要纪念日、主题党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祖鲁节、那达慕”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少先大队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主题班队会、校园网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8日至12月30日)。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相关部门将深入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详细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  

肃北县县城小学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篇二】*县司法局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乡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和县委《关于印发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17〕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局面,努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建设美丽灵沙、活力灵沙、和谐灵沙。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主题,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统筹推进、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重在平时,重在基层。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注重把创建活动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起来,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各族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确保创建过程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群众评判,创建成果群众共享,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获得感。

(五)典型示范,教育引导。坚持精准施教的宣传教育理念,区分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受众对象,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选树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创建目标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加强。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切实增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自觉与自信,进一步增强思想定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国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篇三】*县司法局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黔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检查验收档案收集整理目录大纲

第一部分 上级文件

(一)国家民委相关文件

1.民委发〔2010〕13号《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0〕 34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1〕 2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委发(2013)178号《国家民委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的决定》。民委发〔2014〕 94号《国家民委关于推定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级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

(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

2.《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三)省民宗委相关文件

3.《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笫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

(四)中共黔南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法律法规、文件

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相关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中共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州笫一批至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通知、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等。

第二部分 国家检查验收规定目录

(一)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5.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

收集中央、省下发的关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相关文件和贯彻落实情况;
对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情况开展督查的资料。

2016年至2017年文字、图片、音像等材料。

6.有健全的民族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

近年来民宗部门人员调入文件复印件;
近年来拨付民宗部门相关经费凭证复印件;

民宗部门机构编制资料。

7.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相关数据资料

提供2016年至2017年文字、图片、音像等材料

(二)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8.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建工作有计划方案

(l)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2016年)

(2)创建示范州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通知及有关创建工作的通知等。

(3)政府抽调办公人员的文件;
2013年至2015年财政拨付创建工作经费复印件。

(4)各县市创建培训资料。

9.专题研究创建工作,纳人考核

(1)党委、政府有关示范创建工作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2)2016、2017年纳入绩效考核的相关文件。

(3)把创建活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的相关资料。

(4)阶段性工作督查、启动大会、推进会等重点工作安排推进相关资料。

10.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相关资料。

11.民族团结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制度化、规范化

历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材料;
文件

(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十三五”规划纲要

13.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意见等

14.GDP增幅达到或超过达到或超过所在州(地、市)平均水平。

提供2015 年,2016年相关数据资料;

1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全州平均水平。

提供2015年、2016年相关数据资料。

16.城镇化率、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幅度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17.实现省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造林绿化、护林防火等目标。

提供相关资料。

18.实现民族特色村寨、兴州富民等项目建设目标

2015至201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贸民特优惠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民族特色村寨、兴边富民等项目建设的文件、文字资料、图片资料。

(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19.实现建制村有卫生室、文化室、农家超市目标

提供文字及相关图片资料。

20.建制村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科普栏、体育设施和通互联网

提供文字及相关图片资料。

21.自然村实现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安全饮用水目标

提供相火材料。

22实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目标

提供相关资料。

23.建有特色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点和民族文化广场

提供相关资料。

(五)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

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25.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提高劳动力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加就业机会

(1)提供2015年至2016年扶贫攻坚相关材料。

(2)提供2015年至2016年相关劳动力培训、转移劳动力、增加就业等方面的资料、

26.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参合率完成州政府目标任务

提供2015年至2016年相关档案材料及省相关标准。

27.保障公共文化设施运转经费、开展群众性民族文化与活动

(1)提供公共文化设施运转经费支出凭证。

(2)提供2015年至2016年大型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

28.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完学率、毕业率达到国家要求指标

提供相关资料。

29.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提供相关资料。

(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30.加强宣传教育

(1)文件:印发的文件(通知)等,文件要求事项开展情况总结。

(2)理论知识考试(竞赛):创建学习手册及领取清册、分配表册;
通知(文件)、考试试卷样板、考试登分册。

(3)理论征文:通知(文件),理论征文启示、获奖作品公示资料、征文稿件等。

(4)先进典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典型先进材料。

31.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氛围

2015至2016年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总结。

32.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作用

(l)教育基地申报材料、公示材料、命名文件。

(2)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总体情况以及各基地情况介绍及开展活动相关材料。

33.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宣传教育

整理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资料。

(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34.不断夯实基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

提供关于基层民族工作相关材料。

35.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作用

(1)提供培养、引导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相关资料。

(2)提供规定党员干部不得信教的相关文件。

(3)提供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民族乡工作条例》文件及情况介绍。

3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推行网格化管理

提供流动人口管理以及网格化管理相关文件资料。

37.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走访慰问制度

(1)印发的相关制度、文件.

(2)每年来访信访件情况及办理情况总体介绍

(八)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38.积极应对

(l)提供印发的关于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排查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相关资料。

(2)提供相关协商会议制度;
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纪要,(若涉密,可只显“含头”)

39.妥善处置

(1)健全协调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纠纷

提供由公安、城管、工商、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等相关资料。

(九)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

(1)“八进”相关文件、意见征求函、复函、公示材料等。

(2)示范点。

示范点申报通知、申报材料,公示材料,命名文件等。

第三部分 十大示范工程

40.完成情况: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第四部分 创建办文件、信息、辅助资料

41. 2016-2017年创建办印发的文件。

42. 2016 --2017年创建办印发的信息、简报。

43.六进操作手册,示范州创建工作手册等。

第五部分 图片资料

44.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的相关图片,分类收集。

第六部分 音像资料

45.创建活动专题片。

46.提供启动会、推进会相关音频、视频资料

第七部分 它山之石

47.学习外省(市、区)、外市州、外县(市)创建工作资料。

第八部分 其它

49.州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创建活动打印资料。

50.国家、省刊发的创建工作信息、做法。

51.黔南日报有关示范州创建民族团结专题、专版等。

第九部分 注意事项:

1.档案制作统一使用蓝色塑料档案盒,每盒封面、侧面注明目录名称;

2.每本档案均要有封皮、目录、档案、封底;

3.图片档案整理成册(图片应注明日期、地点、人物、活动主题)。

【篇四】*县司法局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社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和省、市、区民族工作会议
精神,全面推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更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

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社区党委团结和带领社区各族群众,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为
目标,在社区开展一系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民族团结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千家万户,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活动,使社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增强,“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亲、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三、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开展民
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的组织推动作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统筹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动员辖区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创共建,使创建工作成为全社区的自觉行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各族群众在创建活动中
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确保创建过程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群众评判,创建成果群众共享,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获得感。


(三)典型引路,全面推进。不断总结经验,大力培育和
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增强创建工作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注重贴近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灵活运用多种方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领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四、活动内容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社区搭建的
道德讲堂、党员主题党日、知识讲座等各种学习场所,以学习贯彻党的系列会议精神和各类民族团结文件精神为重点,广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以及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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