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高文秘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2年度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完整文档)

2022年度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完整文档)

时间:2022-06-21 13:5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完整文档)

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5篇

【篇一】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校纪委是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纪律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映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
  二、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中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党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四、协助党委组织部对副处以上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
  五、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以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六、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有关党纪事项的申诉;
做好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七、做好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生育、治安保卫、人事、保密、信息、离退休人员、固定资产等工作。
  八、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九、承办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
   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纪委会的全面工作,主持纪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办公会议,组织制定纪委会的工作计划,检查、总结纪检工作。
  二、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按时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布置的任务。
  三、组织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检查纪委委员的工作情况,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抓好纪检系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四、组织对党风廉政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动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五、组织、领导对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下级纪检干部的工作,及时解决下级纪检干部请示的问题,做好大案要案的调查研究、审查核实工作,做好有关文稿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六、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协助书记主持纪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纪委会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主持草拟纪委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种文稿。
  二、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和任务,提出纪委开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主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
  三、负责调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报告调查结果。
  四、协助纪委会书记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起草案件的处理文稿,对受处分的党员要亲自谈话,听取其说明和申辩。
   五、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各党总支、支部的纪检工作,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六、做好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人事、计划生育、保密、信息、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完成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员岗位职责
   
  一、深入调查和了解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和报告调查结果。
  二、承办检查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做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核查取证工作,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和申辩,提出对案件的处理建议。
  三、进行党风廉政情况调查,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发现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和经验。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催办以及立卷归档工作,保管和使用印鉴,开具介绍信等有关信函、证明。
  二、负责纪委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协助纪委领导督促纪委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根据领导的布置和要求,草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等文稿,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四、负责纪委办公室报刊订阅收发、材料收集、财物管理、安全保卫等日常事务工作。
  五、具体负责信访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做好登记归档、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二】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纪委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融入中心、科学谋划、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落实责任、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的领导,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

第五条 公司纪委的办事机构是组织部。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 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1、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5、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6、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按照上级规定以及年度公司纪委工作要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按照上级规定,受理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受理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五)按照上级规定,调查处理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向公司党委提出对违纪的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六)调查处理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向公司提出对违纪的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七)领导和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八)加强公司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九)承办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纪委书记的职责

(一)主持公司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公司党委组织党内监督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结合实际,提出总体工作思路,组织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三)主持召开纪委会,研究决定公司纪律检查重大工作事项,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按照规定要求向上级报告重大情况。

(四)主持召开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各党支部纪委委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问题,布置工作,通报情况,督促工作,推广经验。

(五)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六)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教育。

(七)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公司纪委副书记的职责

公司纪委副书记依照公司纪委书记职责,协助书记工作。按照纪委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权。

第九条 公司纪委委员的职责

参加纪委会议,参与研究纪委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
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审议;
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公司纪委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公司纪委办公会,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纪委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参加;
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纪委会并确定会议议题,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纪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公司纪委扩大会。

会议主要研究决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指示的措施;
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
部署案件查处工作;
按照党纪处分批准权限,向公司党委提出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公司纪委换届选举、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纪委书记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围绕议题,充分讨论,对需要表决的议题,分别表决并形成纪委决定;
对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议题,可暂缓表决,待会后进一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第十一条 学习制度

公司纪委学习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公司纪委委员参加。学习内容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因形势需要,可临时召集学习。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三】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五严守、五禁止

一、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二、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

三、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

四、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

五、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纪检监察案件监察工作程序

一、受理

受理材料的接受,对收到的各类设计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及时登记。

受理材料的处理,对涉及到正在进行初步核实或立案调查的有关的受理材料,要迅速转承办调查组调查,对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内容不具体,无法查证的,或过去已作为调查结论五新内容的可将受理材料留存备查,对需要查清所放映的主要文件。以决定是否连的受理材料,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初核

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2、确定初核人员。3、初核方案。4初核实施。5、初核结果处理。

三、立案

1、审查立案材料。2、写出《立案登记表》。3、审查批准。

4发出《立案决定书》

四、调查

1、前期准备,成立二人以上调查组。2、调查实施。3、调查终结。

五、移送审理

1、掌握是否审理条件。2、送审理材料。3、办理移送审理手续。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

纪委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开展纪委监察工作,切实发挥镇纪委在反腐倡廉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 协助本镇党委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

(三)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纠风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工作创新等方面工作情况;

(四)明确要求一个时期内完成的工作情况;

(五)自身建设情况;

(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纪委工作考核制度

(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查案任务数,积极协助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按规定程序办案。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到位,及时上班班子成员责任制之情情况报告。

(三)杜绝重复上访和发生业务内到市赴京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
对县纪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安置按期办结;
及时有效处理业务内信访问题,维护单位稳定。

(四)及时查办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杜绝发生涉农涉负,涉及教育乱收费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
按要求建立和推行源头治腐各项机制。

(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督,发现违规使用土地或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六)所办案件及时已送审理室审理;
所办案件质量合格。

(七)按要求及时报送年初规划、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和专题材料;
加大信息采编力度,完成报送工作信息任务;
按要求落实县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个使用办公室电脑的干部职工要对电脑的保管、安全、使用、日常管理负责。

二、要按电脑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开启,关闭电脑,以确保电脑使用安全。

三、不随意改动电脑内的系统文件,不删除自己不知道的文件,重要文件不要存放在C盘,以防系统崩溃的时候资料丢失。

四、要防止电脑病毒的感染,请在确认U盘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五、各干部职工不得随意删除修改他人的文件,不得给系统程序设置任何密码。

六、严禁在工作时间聊QQ,玩游戏及看电影、炒股等。

七、不允许私自改变电脑的各项配置。

八、严禁私自拆卸电脑各个部件或调换电脑部件。

九、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不得擅自拆卸配件。

纪委例会制度

第一条、召开纪委会议,由纪委办公室提出会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参会人员)报纪委书记审定。

第二条、纪委委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准缺席。因公或特殊情况参加不了的,必须向纪委书记请假获准。出席会议人员一般要超过纪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条、纪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具体召开时间根据工作实际确定。除例会外,根据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纪委会议。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当在个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畅所欲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正确性。

第五条、在集中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组织原则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表决时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六条、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研究的需要阶段性保密的事项要严守秘密。如果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追查和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第七条、与会人员参加会议时要认真做好个人会议记录,并慎重保管。会议记录人员要认真做好纪委会议记录,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做好相关业务处理工作。

第八条、对纪委例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以及会议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纪委委员必须认真执行,积极落实。

纪检干部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制度

一、结对帮扶对象

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众作为结对帮扶对象。

二、结对帮扶的目标和原则

结对帮扶要切实做到每个纪检干部至少与一户特困家庭结对帮扶,上门看望特困家庭每半年至少一次;
每年给特困户家庭送温暖至少一次;
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三、结对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本

地区的形势,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势,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实现再就业,增加收入,切实改善生活水平。

3、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纪委学习调研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经济建设等方面。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学习中央和省、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重点是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三)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等。

二、学习方式

(一)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学习日要精心组织各类学习讲座、报告会、学习交流等。

(二)党员干部按照党委和支部每年下发的学习重点,利用工余时间进行自学。

三、学习要求

(一)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明确每月的学习内容;
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实现自主学习,个人自学情况每季度进行一小结。

(二)坚持四个结合。一是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二是政治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

三是理论学习与开展调查研究相结合。四是理论学习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相结合。

一、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正确看待干部职工的成绩和优点。

(二)坦诚相见原则。要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要端正态度,如实反映自身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

(三)增进团结原则。要讲究谈心谈话方式,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意见建议,不推诿塞责,逃避责任。

(四)注重实效原则。要避免形式主义,讲究实际效果。对于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

二、有关要求

(一)规范工作程序。谈心谈话以主要领导约谈为主,提倡下级干部主动与上级领导干部约谈。

(二)严肃工作纪律。谈心谈话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对失密,泄密及搞打击报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纪委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

一、研究内容

1、本镇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管理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

2、较大数额的资金投向、支出及贷款;

3、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

4、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干部职工的奖金分配;

5、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

6、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研究程序

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

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实行专家咨询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3、集体讨论研究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1天通知主任办公会参会人员;

4、必须有半数以上参会人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5、如需会议对所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

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要求

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2、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3、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4、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纪委信访工作制度

一、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本级党委,纪委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及问题。

二、通过核查信访案件,向上级纪委和监察局上班信访案件的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局和本地党委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

四、调查研究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拟订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村级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纪委例会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指示精神及具体规定措施。

二、讨论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制度的制定。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五、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六、党风党纪,廉洁从业,反腐倡廉教育情况。

七、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八、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形势,提出新的工作意见。

九、研究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委或党政联席会。

十、纪委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事宜,好开纪委会议前。镇办公室对会议议题应充分准备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篇四】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中共XX省XXXXXXXXXX局

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XX省XXXXXX局

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8年x月xx日)

xxxx

各位代表、同志们:

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是20xx年7月经中共xx省xx局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xx年来,局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从严治党,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局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xx省xx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xx省xx局第十次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xx年来的基本工作情况

自20xx年7月我局召开第九次党代会至今,特别是20xx年新的局领导班子组建以来,我局步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企业产值连续增长,职工收入逐年提高,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日益改善,全局的各项事业蒸蒸日上,职工群众安居乐业。伴随着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也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在上级纪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式,使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全局更加自觉,服务大局更加主动,推进发展更加积极,维护稳定更加有效,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稳健、科学发展、团结奋进的美丽xx林区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教育为先,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几年来,局纪委坚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全面覆盖,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和各类管理人员廉洁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强化了教育的系统性。局纪委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廉洁从业教育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受教育面达80%以上。2008年至2018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警示电教片38部,学习有关文章500余篇,6550人次接受了教育培训。

二是突出了教育的针对性。局纪委坚持以党员干部为教育重点,深入细致的开展廉洁党课教育、任前廉洁谈话教育、日常廉洁谈话教育和诫勉谈话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自律意识,明确了从业要求,做到了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是实现了教育的长效性。我们一方面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推进形成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的“六种风气”为主线,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摒弃“四风”之害,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另一方面,我们从廉洁文化建设入手,大力宣传“风清气正,人和企兴”的廉洁理念,以身边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为榜样,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大力弘扬正气。使反腐倡廉教育既丰富多彩又深入人心,从而赋予其历久弥新的顽强生命力。

二、注重制度建设,强化约束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序开展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针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我们从健全规章制度入手,扎紧笼子,强化约束,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一是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的体系建设。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工作,我们先后制定了《xx局全面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细则》《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在生产经营领域,我们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龙头,不断制定和完善涉及生产流程、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等一系列监督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我们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与行政局密切配合,组织编撰了《xx局企业规章制度汇编》。这部汇编的编撰完成,为我局的各项工作,包括执纪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扎实推进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我们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当中,对于主体责任缺失、违规违纪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为使“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我们坚持对全局各种合同签订、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支付以及包括棚户区改造等重大事项决策给予有效监督,保证了各项经济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力度,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局纪检监察部门准确把握形势,全面履行职责,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充分发挥震慑、诫勉和警示作用,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一是充分发挥群众来信来访的主渠道作用,构筑起“定点接访,选点专访,超前下访,突击暗访,跟踪回访”的信访预警机制。做到上访与下访、上报与下达相结合,对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妥善处理,并从中发现和梳理案件线索。二是通过开展效能监察,执法检查,专项清查,多管齐下查找案件线索,重点查找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三是与上级纪委建立“协调互控”制度,积极构建多方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务犯罪带来的风险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效能监察,融入中心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融入中心工作,促进企业管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查漏、促管、增效、保廉”为目的,在全局扎实稳健地开展了效能监察工作。一是明确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即以木材生产和销售为主的生产经营领域;
以天保及其它大额资金支出为主的资金运行领域;
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项目投资领域;
以“三公”支出为主的经费使用领域;
以促进各级各类管理人员提能塑廉为目标的人才储备、培养、管理和使用领域。二是对每一方面的效能监察工作都首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求,并落实具体方法和措施。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效能监察中的组织协调作用,采取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协同参与、随机检查和定期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达到了“摸清现状,掌握症结,解决问题,整体提高”的目的。几年当中,我们对全局22个重点单位开展了效能监察工作,发出效能监察建议书46份,提交效能监察审计报告44份,从而推动了企业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五、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多年以来,我们始终秉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从思想教育入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队伍。

扎实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分阶段、有重点的组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采取宣读党章、解析党规、业务培训、集中测试等方式,强化学习教育效果,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

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主动接受纪律约束,按规矩办事。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生活上讲约束。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忠诚意识,筑牢了纪检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力求扩大监督覆盖面,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注重选调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当中,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xx年来,局纪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按照局党委和上级纪委以及全局广大职工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党风党纪教育的载体和形式不够丰富,全员参与度不高;
三是纪检干部的自身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勇于担当、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增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我局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恰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未来五年,我国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奋勇前进。我局也将完成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经营理念的重大转变,承担起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历史使命。局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站在新的起点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宽广的视野把握大势,以战略的思维谋划未来,以务实的作风推进工作。既承前启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与时俱进增强工作的开创性,在奋力开启xx局发展新纪元中切实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今后五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为促进我局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协调稳步发展尽心竭智、献力献策、做出贡献。

为此,我们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十九大报告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谋划一切事情的根本遵循。要强化《党章》的尊崇地位,不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要把强化警示教育贯穿始终,巩固拓展专题警示教育成果,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使党员干部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改作风促转变为目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建设务实、敬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抓好各项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为我局的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作风保障。

三是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载体和抓手,是营造廉洁健康的文化环境、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我们要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建立和弘扬共产党员核心价值观、防止和反对党内负面政治文化的总方针,继续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步伐。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努力构建符合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生产经营相协调、与改革管理相适应、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的具有上森人特质的廉洁文化体系。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中逐步形成崇尚法纪、公正乐善的社会文化;
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职业文化;
团结向上、诚实守信的组织文化和清正廉洁、昌明有序的政治文化。要创新廉洁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拓展廉洁文化建设的传播途径,实现廉政文化建设的多样化呈现。

二、以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确保惩防体系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认真贯彻十九大以及中纪委十九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领会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的精神实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制度建设,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作风松弛现象,加大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的审查力度,着力破解腐败因素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带动企业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提高企业发展质量。

(二)逐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xx局全面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细则》要求,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结合实际,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运行程序,及时修改完善有关制度,逐步建立结构完整、配置科学、相互制约的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要把廉洁从业要求融入到各项复杂工作制度建设中,建立健全具有重要岗位特点的从业规范,使反腐倡廉制度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贯穿到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和工作流程,通过设置权利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把制度规范转化为廉洁行为,逐步建立起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规范领导人员行为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此实现源头防范、综合治理。

(三)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紧紧围绕“人怎么选,钱怎么花,事怎么定,权怎么用”等重要环节,分层次有步骤的公开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决策结果和决策落实情况,确保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对“三重一大”程序进行监督、对年度“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力造成失职、渎职的项目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三、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手段,不断净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监管体制。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肃依法查处案件。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建立信访举报平台,拓宽线索来源,定期分析摸排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加大对案件线索的初核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害企业利益,捞取个人好处的案件,要坚决立案调查、严肃处理。要加强组织协调,把查办案件工作与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效能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成效。

(二)突出办案重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在严格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重点查处生产过程中领导擅自决策,失职、渎职造成效益严重流失的案件;
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案件;
违规套现、体外循环资金的案件;
经营中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的案件;
林政执法中严重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震慑,有效遏制腐败案件高发。

(三)规范基础工作,健全案件查办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情况分析制度,准确把握违纪违法案件的突出特点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调整查办案件的重点;
要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党委和行政局通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重大案件查办情况;
要建立应急预案,有效防控企业风险,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
要以林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审计和监督力度;
要健全协同办案制度,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的主体地位,落实有关部门配合办案和协同监督的责任范围,形成合力,组合出击,有效遏制。

四、以强化自身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执纪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部门在新时代肩负着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重任,我们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执纪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树立大局意识。要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各项工作中去,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思想、作风和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纪检监察工作更贴近实际,更加有所作为。二是树立法纪意识。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三是树立创新意识。要积极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使工作思路和措施更加具有科学性。四是树立效能意识。要增强学习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增强工作本领。五是树立良好作风。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和党纪观念,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切实推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指明了努力方向,新的发展战略赋予了我们全新的历史使命,新的奋斗目标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作风,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为完成我局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篇五】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和改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遵循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从严治党;
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纪,搞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保证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党的纪检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
第四条  公司纪委受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公司纪委要认真执行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决定、决议,经常主动地请示、报告工作。

第一章  组织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五条  公司设立中共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党支部设纪检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纪检小组,组长由纪检委员担任。各党小组设一个纪检信息员。
第六条  公司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与公司党委同时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与党委相同。
纪委换届时,纪委负责人候选人应在征求上级纪委的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
纪委实行委员会制,纪委设书记一人,纪委书记应是公司党委委员。
第七条  纪委按“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专职从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纪委的专职人员,应按公司政工干部20%左右的比例配备。
第八条  从事党的纪检工作的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执纪,作风正派,联系群众;
熟悉党务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专业知识;
热爱党的纪检工作。
第九条  要保持纪检干部的相对稳定。
第十条  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纪检干部, 纪委应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党纪的纪检干部,要严格处理;
对不适宜做纪检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离。
第十一条  要切实保证纪检干部正常履行职责。纪检干部因履行职责而受到指责、威胁、诬陷或打击报复等不公正待遇时,有向上级机关要求保护的权利。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应及时查明情况,严肃处理,确保纪检干部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  公司纪委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章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保护和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多种经营健康顺利进行。
  (二)检查、处理公司党组织和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党员的处分。
  (三)对公司的党风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抵制和纠正各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不正之风;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参加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和公司的党风党纪检查工作。
  (四)结合公司纪检工作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司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拒腐防变能力。
  (五)受理公司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等。
  (六)保护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党员及党组织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
  (七)领导和指导党支部的兼职纪检员开展工作,并对纪检干部进行政治、业务上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素质。
  (八)承办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党风党纪工作。
  第十三条  纪委有行使党章和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党内监督的权力。
纪委监督工作的对象是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纪委书记应参加或列席公司党委、行政方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纪委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违反党纪、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对属于一般性的错误,纪委要向本人提出批评教育,促其及时改正;
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纪委发现问题而不如实报告及不认真查处的,属失职行为,严重者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纪委有权根据党内案件检查、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党员干部的管理权限,对党员或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解、核实或立案检查,并按处分党员干部的批准权限和程序决定或改变对党员或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纪委在作出批准对违纪党员或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时,如与公司党委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向上级纪委报告,请上级纪委或党委(党组)审定。
第十五条  纪委有权对公司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风党纪状况进行经常性的调查和考核,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向上级纪委和党委(党组)报告。党群工作部应加强与总经理工作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上的联系与配合,在选拔、任用干部及办理任职报批手续前,应征求纪委的意见。
第十六条  纪委有权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或协助公司党委制定执行党纪、反对腐败、清正廉洁、纠正不正之风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第十七条  党群工作部在公司纪委的领导下,应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熟悉公司生产、经营等业务知识和政策规定;
应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探索新问题,不断改进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四章节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  对党员和党支部成员在党纪方面实行监督。
第十九条  协助公司纪委和党支部检查处理或复查党支部内的党员违反纪律的案件,协助党支部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第二十条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抓好党风工作,落实党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经常了解并及时向党支部和公司纪委反映党支部内的党员遵纪守法及党风方面的情况;
提请党支部讨论研究的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第二十一条  受理对党支部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并及时向党支部和公司纪委反映。
第二十二条  参加同级党组织和行政方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参加公司纪委召开的会议;
接受纪检工作业务的培训。
第二十三条  在党支部和公司纪委的领导下,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 及时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党风党纪工作的指示、决定和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共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如与上级纪委的规定有抵触时,应及时修改。未修改前,按上级纪委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的执行情况由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组织检查与考核。本条例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推荐访问:工作条例 监察 纪律检查委员会 学习监察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 学习监察法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报告

版权所有:才高文秘网 2017-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才高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才高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沪ICP备1704517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