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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派驻纪检组意见和建议

时间:2022-06-20 20:2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派驻纪检组意见和建议,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对派驻纪检组意见和建议

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5篇

【篇1】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派驻纪检组组长的讲话派驻农口纪检组发言提纲

  为了增进各位领导、同事们对我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面我重点谈三个方面的问题,即:为什么要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权限及派驻纪检组与旗纪委、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2019年的工作思路.

  一为什么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一方面,《党章》规定,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者是纪律检查员.

  因此,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是纪委贯彻党章的应有之意.另一方面,派驻机构有着监督、查办案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职责,长期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就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而言,目前派驻机构在覆盖范围、职责定位、日常监督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就拿我旗来说,以前全旗60多个一级部门,只有19个部门设立了派驻机构,其余全是空白,同时,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全是派驻部门的,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抓党风、坚定不移反腐败,把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了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部署,明确地提出了要全面落实纪委向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加强派驻监督,实现对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自治区党委、市委相继出台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和设置《方案》,层层落实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

  我旗按照上级党委、纪委要求,相应出台《意见》、《方案》,并报请市纪委、旗委常委会通过.方案通过点对点单独派驻和点对片归口派驻两种方式,实现旗纪委派驻机构对旗一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群团组织和党派的全覆盖.

  共设立19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单独派驻7个,归口派驻12个,负责监督58个部门和单位.综上,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贯彻党章规定、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确保监督无盲区的有力举措.

【篇2】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我驻xx纪检组工作在xx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突出工程、财务、人事等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努力营造一个“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环境,实现了人防工作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协调发展。
  一、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开展经常性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每周五上午学习制度,做到定时教育和随机教育相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廉政准则》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和规范从政行为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领导班子的廉政教育。坚持开展领导班子党风廉政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内容。三
  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观看《钟声鸣响正当时》、《小金库引发的大案》等警示片,增强了全办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二、落实责任,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健全组织、定期例会。年初将纪检工作纳入《xx市xx20**年人防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范畴,与人防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按照中纪委提出的《八项规定》要求重新制定了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明确各岗位廉洁从政内容,督促办“一把手”与机关全体干部签订岗位廉洁从政承诺书,在全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工作分析例会,研究分析纪检反腐倡廉工作中碰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二是规范人防行政审批行为,确保执法公开公正。督促办法制科对人防行政审批事项和执法依据进行疏理,xx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例会制,由纪检组全程监督,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使人防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更加公正、透明,在审批环节有效杜绝了腐败的滋生,有力维护了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作用、杜绝用人唯亲。对干部提拔任用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xx纪
  检组全程参与,坚持民主推荐、党组讨论、考察公示、上报审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了选准人、用对人。

三、建制度强考核,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创新建设,用制度规范行为。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过节报告、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强化对人财物的监督。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外出考察、特种车辆使用等人防工作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尽可能压缩开支,降低能耗。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一岗双责制,以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机关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腐败。20**年上半年我们先后开展了“信访举报知识宣传月活动”、“ xx市xx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宣传月活动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良好环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通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活动”建,xx纪检组先后到我单位人防结建审批工作中涉及到的中东地产公司等多家建设单位进行走访,建立了“xx市xx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问题摸底台账”经过走访摸底,纪检组对xx在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监督等环节进行了有效监督,进一步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20**年上半年,我办纪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学习理论知识方面,缺乏系统性;
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还不够。今后,我纪检组决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为切入点,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篇3】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清单);

2.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5.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支持派驻机构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

2.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问题,对执行班子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驻在部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4.检查驻在部门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方面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

5.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方面问题,对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进行监督;

6.纪检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领导班子会议,对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

三、受理信访举报控告申诉

1.收到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向市纪委被告;

2.对反映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及时处置;

3.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初核、调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1.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

2.根据市纪委安排,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3.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上述人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或者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五、提出问责建议

1.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或者市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市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2.对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驻在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3.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查清相关领导责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六、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实行严格规范管理;

2.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

3.协助市委巡察组做好对驻在部门的巡察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优先核查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并及时回复。

七、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4】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派驻纪检组经验材料

  篇一: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座谈发言材料

  全市派驻机构统管工作座谈会交流发言材料

  ××县纪委监察局

  2012年8月22日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自遵党办发?2012?1号文件下发后,特别是4月28日省、市完善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视频会召开以来,围绕“统得住、管得了”的要求,我县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部署;
县纪委监察局在努力争取县委、政府重视的同时,着力强化组织协调,先后就统管工作问题,向县委常委会和党政主要领导专题报告5次,与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座谈协商7次,召开纪委常委会6次、书记办公会13次,到周边县份考察学习2次。通过吃透上情、摸准下情、学习左右,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统管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组织建设目标较好实现。一是争取建立健全机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报请县委、政府于5月25日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务党办发?2012?16号)。《方案》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的原则,新设置纪工委(监察分局)5个,分工负责52个县直单位和联系26个驻务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同时明确,

  县直属机关纪工委在履行原有工作职责对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的基础上,负责15个县委工作部门和群众团体的纪检监察工作,由此实现对全部93个单位、部门的网格化全覆盖。《方案》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实行单列管理,与统管前共有12个单位各设1名纪检组长的模式相比,统管后,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增加了5名,达到17名(其中正科级5名),行政编制增加了13名,实现了“机构不减、编制不减、职数不减”的要求。《方案》还详细界定了派出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关系和干部管理方式。二是配合县委组织部选好配强干部。于7月19日,完成将5个纪工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共13名班子成员选送到位(务委任免?2012?30号),在9名书记、副书记中,45岁以下占89%,本科以上学历占78%。同时,协调加大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交流力度,原12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中,4名提拔(1名任纪工委书记,2名提拔到其它单位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名留任副书记(分局副局长)或委员,1名转任县纪委常委,其余4名交流到系统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实现了进一步盘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目的。

  (二)配套制度建设基本完成。我县高度重视配套制度建设工作,坚持早安排、早启动,在制定统管工作方案之初就开始了相关配套制度的调研、拟草工作,共建立起规范派出机构管理和工作的制度14个。在6月21日省纪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纪要下发后,我们按照“四个重在”等要求,进一步开展了征求意见和集中研讨,经过数易其稿,确保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后勤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一是切实满足派出机构办公办案设施需要。协调在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内落实了办公室15间,每间办公室面积达40平米以上,按照一至四纪工委各3间、第五纪工委1间、会议室1间、后勤办公室1间分配,统一使用大楼中央空调,解决了办公场地问题。县人民政府按6万元的标准配置了纪工委会议室,按照每间办公室不低于18000元的标准,统一招标采购了办公桌椅、文柜、沙发等家具,共计投入纪工委办公硬件设备总价超过30万元。同时,另外划拨20万元给县纪委作为先期启动经费,已为各纪工委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人手1台并联网运行,电话机、饮水机每间办公室1台,传真机每个纪工委1部,有效解决了办公办案设备配置问题。二是在全市公车清理未解冻的情况下,为了使纪工委工作方便,从县纪委现有4辆中安排1辆为纪工委工作专用车。三是及时为派出机构开展工作铺平道路。县委书记在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暨授牌仪式上亲自强调改革后各部门必须相应抓好的若干工作,解决各单位部门的支持配合问题。县纪委及时出台文件,要求各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进一步强化改革后的纪检监察工作组织网络,并专门召集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召开了一次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配合责任,先后对纪工委干部开展了2次工作培训;
县纪委办公室将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年初以来的重要文件和常用资料汇编成册,及时提供给各纪工委,各科室努力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落实了对派出机构“扶上马、送一程”的要求。

  (四)派出机构工作运行正常。自7月中旬运行以来,

  各纪工委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正确处理与县纪委监察局和负责部门的关系,迅速熟悉所负责和联系部门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特点,扎实开展工作。一是以开展转作风、清积案、优环境、促安全“四项整治”活动督查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了2轮监督检查,认真督导了各部门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干部“帮一带一”活动、治理干部职工违规办酒等方面工作情况,共计监督“三重一大”情况11次,受理信访3件、办结2件,提醒科级干部“帮一带一”活动未到位13人次,督促落实到位13人次。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15条。二是落实务纪通?2012?10号文件“关于建立县纪委委员及纪工委领导联系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承担了与13家重点非公有制企业的联系工作。有力推动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为下步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部门强化反腐倡廉“三道防线”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一)编制、人员还没全部到位。根据务党办发?2012?16号“关于印发《关于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应到位行政编制25个、工勤编制4个,目前实际到位行政编制15个,人员13人。县委的意见明确尚差10个行政编制逐步调剂到位,4个工勤编制需待车辆购置到位后调剂解决。为了快速推进纪工委工作,县纪委正与县编办协调,拟通过增加非公经济投诉中心参公事业编制10名的方式,先行解决尚差编制问题,拟通过公开招考方式为纪工委配齐综合办主任或副主任,力争在8月底前实现80%以上人员到位,年底前全部编制人员到位。

  (二)改革后的一些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一是派出纪工委与所负责和联系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特别是加强平时工作配合问题和一旦出现重大问题后的责任落实问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明确。二是纪委对纪工委人、财、物的管理问题上,如何实现既管理到位,又不因管得太细而挫伤工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探索。下步,纪委将从几方面加强,一是以会议和文件的方式,更进一步明确双方职责及权限,使各部门做好接受监督和配合的问题;
二是充分当好纪工委的坚强后盾,对不接受监督或配合不力的部门,纳入县纪委重点监察对象,实施重点监察;
三是科学制定后勤保障制度,达到管得住、有激情、秩序好、合法纪的目标。

  (三)对派出机构的培训和指导不够。部分新选拔调进纪工委的同志,虽有纪检工作经历,但已有一段时间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加之改革后的纪检监察派住统管工作本身是全新的课题,在缺乏现成蓝本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对派出机构的培训、指导将是重点值得探索的问题。下步,我县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培训指导。一是以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为主要切入点,提升执法、监督、办案水平;
二是采取带出去和请进来培训的方式,培训纪工委干部的宏观调控能力;
三是加强国内反腐倡廉形势方面的教育培训,激发纪工委干部反腐倡廉激情,提升反腐倡廉水平。

  各位领导,我县统管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座谈会精神,虚心借鉴兄弟县(区、市)的成功做法,继续强化协调争取力度,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统管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篇二:派驻农口纪检组发言提纲

  派驻农牧口纪检组发言提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首先,能够成为派驻农牧口纪检组组长,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我也深感责任重大。按照派驻机构设置方案,派驻旗农牧口纪检组负责监督农牧业局、农机局、扶贫办、产业办4个归口单位。为了增进各位领导、同事们对我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面我重点谈三个方面的问题,即:为什么要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权限及派驻纪检组与旗纪委、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2016年的工作思路。

  一、为什么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

  一方面,《党章》规定,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者是纪律检查员。因此,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是纪委贯彻党章的应有之意。

  另一方面,派驻机构有着监督、查办案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职责,长期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就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而言,目前派驻机构在覆盖范围、职责定位、日常监督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就拿我旗来说,以前全旗60多个一级部门,只有19个部门设立了派驻机构,其余全是空白,同时,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全是派驻部门的,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

  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抓党风、坚定不移反腐败,把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了“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部署,明确地提出了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

  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加强派驻监督,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自治区党委、市委相继出台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和设置《方案》,层层落实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我旗按照上级党委、纪委要求,相应出台《意见》、《方案》,并报请市纪委、旗委常委会通过。方案通过“点对点”单独派驻和“点对片”归口派驻两种方式,实现旗纪委派驻机构对旗一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全覆盖。共设立19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单独派驻7个,归口派驻12个,负责监督58个部门和单位。

  综上,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贯彻党章规定、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确保监督无盲区的有力举措。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

  二、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权限,与纪委及其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

  派驻农牧口纪检组,是由旗纪委派出、驻在农牧业局,

  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派驻机构由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他干部。也就是说,纪委与派驻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派驻机构具体的职责和权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是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创新工作方法,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
三是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其他干部,加强监督;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旗纪委王齐兵书记在新任纪检组长任职谈话会上也特别强调了三个问题:“一,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属于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应交由驻在部门相关机构来承担,派驻机构腾出手来,集中精力监督执纪问责,绝不能以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代替驻在部门的主体责任。二,纪检组长虽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或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但这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更有效地监督驻在部门的工作,不得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包括机关党委工作,必须一心一意干纪检,绝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三,少数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比如公、检、法机关,一定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监督责任厘清,理顺关系,让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归其位”。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派驻农牧业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以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教育预防为基础,在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监督水平、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有力推进派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领会会议精神,确保学习传达到位。

  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发挥“驻”的优势,及时向驻在部门报告中央、自治区、市、旗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督促驻在部门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要求驻在部门党组书记原原本本传达云卫东同志在旗纪委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讲话精神内涵、实质和重要内容,并按照讲话精神要求,及早谋划、研究部署2016年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内监督,并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纪检组。

  (二)开展交流谈话,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与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单独谈话,交换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求驻在部门领导和班子成员在普遍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深入领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依规依纪办事,时时小心谨慎、处处廉洁自律,切实做到认清形势不侥幸,纪

  律红线不触碰,主体责任敢担当。

  (三)坚持挺纪在前,确保纪律执行到位。

  带头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始终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摆在首位,检查驻在部门特别是党组(党委)是不是执行了党章要求,是不是贯彻了旗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旗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围绕驻在部门行业行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谈话警示,触碰底线及时纠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纪检组要按照王齐兵书记在《工作报告》中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旗纪委派驻农口纪检组2016年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安排部署纪检组全年主要工作任务。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分析研究住在部门工作特点和性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纪检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监督执纪行为有纪可依、有规可遵、有矩可循。梳理驻在部门在“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述职述廉中总结出来的问题、目标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和监督工作台账,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篇三:如何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

  如何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是我党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是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举措。从现在来看,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不能掉以轻心,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必然面临更加艰巨的形势、更加艰巨的历史任务。根据对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了解,现就如何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要明确职能。按照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相关规定,派驻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监督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委的决定、人大的决议和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是监督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规定、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情况;
三是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调查驻在部门股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四是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抓

  纠风和源头治理工作;
五是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是承办派出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要充分熟悉和掌握这些职能,要先成为学习型、精通业务型的队伍。纪检干部除了积极参加上级纪检机关举办的一系列业务培训,还要充分利用空余时间进行自学,学深、学透、消化、掌握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为日后在工作中实施好监督奠定充实的业务理论基础,只有掌握了这些业务理论作前提,在工作中才能真正懂得哪些做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哪些做法、行为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悖。否则,要讲行好监督职能,只能是泛泛而谈,起不到指导、监督的作用。

  二、要理顺关系。要注意理顺与所驻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代表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对驻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应当对驻在单位执行制度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负责人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应早打招呼早提醒,防微杜渐。对发现制度缺失或政策、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应与“一把手”勤沟通、多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争取“一把手”的支持,避免被“边缘化”。要注意理顺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安排的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一般不参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分工,但在不影响履行本职任务的情况下,也可适当承担个别业务分工,以便于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融洽相互关系。但在处理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关系时,要注意分清主次,不能反客为主,更不能因种驻在部门的“责任田”,而荒了纪检监察的“自留地”。

  三、定位要准。派驻纪检组所处什么位置、担负什么职能、扮演什么角色,直接影响监督效能。一是处理好与所驻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管辖单位及系统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常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三是正确处理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派驻机构工作直接受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但又不能等同于机关的业务科室。派驻机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各项监督工作融合、贯穿于驻在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之中,驻在单位和部门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纪委监察机关,切实增强政治观念。

四、创新工作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加大从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更多地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从管权、管钱、管人、管物方面进行改革和寻找治本措施,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要抓住用人、用权、用钱等重点部门、重点人员以及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制度,着重抓好落实。既要配合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制定、调整和充实反腐倡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行为规范,又要完善贯彻规章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有效机制,保证对权力形式的有效监督;
要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组织协调作

  用,深入研究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程序,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运作方面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培树典型与面上推动的关系,使纪检监察工作得以科学安排、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形成强有力的反腐败整体合力。

  五、及时反馈监督情况。各派驻机构要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监督情况,包括监督的成效、经验、措施、办法、计划、思路以及存在的问题等,遇到重大情况、特殊问题以及难以完成的监督事项要随时反馈。反馈可以采取电话反馈、面对面反馈,也可以采取书面反馈和会议反馈等方式。同时还要建立定期反馈机制。通过反馈监督情况,争取派出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及时和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解决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从而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能,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

【篇5】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派驻农牧口纪检组发言提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首先,能够成为派驻农牧口纪检组组长,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我也深感责任重大。按照派驻机构设置方案,派驻旗农牧口纪检组负责监督农牧业局、农机局、扶贫办、产业办4个归口单位。为了增进各位领导、同事们对我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面我重点谈三个方面的问题,即:为什么要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权限及派驻纪检组与旗纪委、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2016年的工作思路。

一、为什么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

一方面,《党章》规定,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者是纪律检查员。因此,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是纪委贯彻党章的应有之意。

另一方面,派驻机构有着监督、查办案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职责,长期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就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而言,目前派驻机构在覆盖范围、职责定位、日常监督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就拿我旗来说,以前全旗60多个一级部门,只有19个部门设立了派驻机构,其余全是空白,同时,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全是派驻部门的,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抓党风、坚定不移反腐败,把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了“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部署,明确地提出了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加强派驻监督,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自治区党委、市委相继出台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和设置《方案》,层层落实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我旗按照上级党委、纪委要求,相应出台《意见》、《方案》,并报请市纪委、旗委常委会通过。方案通过“点对点”单独派驻和“点对片”归口派驻两种方式,实现旗纪委派驻机构对旗一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全覆盖。共设立19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单独派驻7个,归口派驻12个,负责监督58个部门和单位。

综上,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贯彻党章规定、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确保监督无盲区的有力举措。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

二、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权限,与纪委及其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

派驻农牧口纪检组,是由旗纪委派出、驻在农牧业局,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派驻机构由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他干部。也就是说,纪委与派驻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派驻机构具体的职责和权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是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创新工作方法,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
三是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其他干部,加强监督;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旗纪委王齐兵书记在新任纪检组长任职谈话会上也特别强调了三个问题:“一,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属于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应交由驻在部门相关机构来承担,派驻机构腾出手来,集中精力监督执纪问责,绝不能以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代替驻在部门的主体责任。二,纪检组长虽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或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但这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更有效地监督驻在部门的工作,不得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包括机关党委工作,必须一心一意干纪检,绝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三,少数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比如公、检、法机关,一定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监督责任厘清,理顺关系,让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归其位”。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派驻农牧业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以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教育预防为基础,在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监督水平、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有力推进派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领会会议精神,确保学习传达到位。

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发挥“驻”的优势,及时向驻在部门报告中央、自治区、市、旗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督促驻在部门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要求驻在部门党组书记原原本本传达云卫东同志在旗纪委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讲话精神内涵、实质和重要内容,并按照讲话精神要求,及早谋划、研究部署2016年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内监督,并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纪检组。

(二)开展交流谈话,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与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单独谈话,交换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求驻在部门领导和班子成员在普遍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深入领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依规依纪办事,时时小心谨慎、处处廉洁自律,切实做到认清形势不侥幸,纪律红线不触碰,主体责任敢担当。

(三)坚持挺纪在前,确保纪律执行到位。

带头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始终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摆在首位,检查驻在部门特别是党组(党委)是不是执行了党章要求,是不是贯彻了旗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旗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围绕驻在部门行业行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谈话警示,触碰底线及时纠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纪检组要按照王齐兵书记在《工作报告》中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旗纪委派驻农口纪检组2016年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安排部署纪检组全年主要工作任务。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分析研究住在部门工作特点和性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纪检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监督执纪行为有纪可依、有规可遵、有矩可循。梳理驻在部门在“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述职述廉中总结出来的问题、目标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和监督工作台账,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五)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工作监督到位。

要延伸监督触角,全面掌握驻在部门,归口监督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权力运行情况,厘清权力运行重要环节和风险点,努力将监督的“触角”深入到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做到权力运行到那里,监督就跟进到那里。着力在重点项目建设、农牧民满意度等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上下功夫,减少或遏制可能引发的腐败漏洞。要善于收集信息,和行政相对人,和前来办事的群众交朋友,及时得知单位有关部门用权情况,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有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对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避免带病提拔。

(六)强化自我完善,确保能力提升到位。

作为新任派驻纪检组长,我感到在能力和素质方面与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工作中我会加强学习,与大家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同时,我诚恳接受各位领导和大家的监督,如果我个人方面以及组内干部有什么问题,大家随时可以向我反映。同时,旗纪委设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大家也可以向旗纪委反映情况,我诚恳接受监督。

以上发言,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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