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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学习《准则》和《条例》情况报告

时间:2022-08-30 16:0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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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学习《准则》和《条例》情况报告

 

 党组书记学习《准则》和《条例》情况报告

  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为各级党组织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指明了正确方向。地税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更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强化政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精神

  新《准则》《条例》的颁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各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纳入党组重要工作日程,带头和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观念。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课程,通过“大课堂”学习、专题学习研讨、邀请省内专家学习讲解解读等多种教育方式,强化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

  二、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新的《准则》《条例》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税系统要重点突出对内对外两个结合。

  对内,强化党建工作统领作用,建设“三在前”党组织、培养“双过硬”干部队伍。建设引领思想在前、服务群众在前、担当实干在前“三在前”党组织、培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过硬“双过硬”干部队伍是全市地税系统党建工作的主题,也是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载体。要自上而下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税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将《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到思想、制度、纪律、人才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要在阶段接续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准则》《条例》,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清单。要坚决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对外,引领服务非公党建,拓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新路径。充分发挥地税部门广泛联系非公经济体的优势,通过建立“纳税人之家”非公党组织,依托乡镇、城区、社区纳税人之家“三种模式”,参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分散在非公经济体的党员组织起来,全面推进非公党建工作。

  三、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不仅要心中有党,心中有纪,也要心中有责,在落实岗位职责上,在推动工作上体现成效。

  (一)在组织收入上强化担当

  长春市地税收入占全省地税收入的 50%,为全省提供 30%地方财力,为长春市提供 60%地方财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今年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和诸多的减收因素,1-10 月份,长春市(含省直属局)完成 334.6 亿元,同比增加 13.5 亿元,增长 4.2%,比序时进度快 1.2 个百分点,超收 4.6 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比重高于上年,税收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副省级城市税收增幅排位提升。全市地税系统要继续聚焦主业,担负起组织收入重任,为全省组织收入大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在依法用权上强化担当

  按照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准则》《条规》为方向,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长春市地税局已经建立起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理确认 7大类 48 项税收行政权力,下一步要结合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深化税务行政处罚、重大案件网上审理,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同时,强化执法刚性,综合运用稽查、评估、约谈、公告、强制执行等征管手段,加大对偷税、抗税、漏税、欠税等税务案件的处罚力度、移送力度和曝光力度,用法治手段营造公平公正的税

 收秩序。

  (三)在从严执纪上强化担当

  以《准则》《条规》为标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责任目标,层层传导压力,认真研究防控廉政风险和防止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措施,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有效促进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发挥,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督察、明察暗访,大力查处违纪违法,特别是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打造一支用纪律武装起来的,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能征善战的地税干部队伍。《准则》和《条例》解读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在今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从查办的腐败案件、巡视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

 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曾因入党兴奋的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抛弃了党性原则;河北省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栽倒在欲望的泥淖中;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人已落马……这些党员干部,正是摒弃了自己的“初心”,把党章党规党纪丢到一边,走上严重违纪的道路。

  严峻复杂的形势再次提醒我们: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形势与实践下,迫切需要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此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正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

  修订后的《准则》既向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

  如,党章在第一章“党员”中,就对党员提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要求。

  遵循党章要求,《准则》在第 2 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明确要求党员必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等。

  抓住“关键少数”,就能引领“最大多数”。在第六章“党的干部”中,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包括必须“正确

 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加强道德修养”等。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准则》第 3 部分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等。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党章就是纪律规矩的总依据,党章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认为,唤醒党章意识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一些党员出现问题,正是由于缺乏党章意识或是党章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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