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评优规则【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评优规则
为相应上级号召, 争创优秀支部, 提高广大党员同志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 参照化学学院优秀党员评选方案, 指定本支部党员评优规则:
一、 总则
1. 优秀党员从本支部正式和预备党员中产生, 每年 5 月底(提前于学院评优)
评选。
2. 优秀党员名额为本支部人数的 25%左右。
支部对优秀党员进行公开表征, 并颁发奖状。
3. 根据上级下放指标, 从本支部优秀党员中择优上报学院党总支, 参评学院及学校优秀党员。
二、 评选细则
优秀党员评选参考以下三个因素:
1. 考勤(20%)
考察党员同志参加支部会议和组织生活情况。
子项目分数=(参加活动次数/活动总次数)
×20
2. 支部贡献和个人成绩(30%)
①主持(参与主持)
组织生活(按照“活动方案” 中“活动组织者” 为准)
+10
②为支部提出良好建议及争取荣誉
支委讨论良好建议, 提交大会讨论合理, +5
在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如征文等)
中取得奖项, +10
③个人成绩
本人学术成就、 其他领域取得的奖项, +5
子项目分数=上述三项之和
3. 不记名投票(50%)
子项目分数=(投赞成票党员数/全体党员数)
×50
三、 评选流程
1. 收到支部通知后, 参评人需于 1 周内上交“优秀党员评选参评表” (电子版)
, 并于支部博客公示。
2. 支委于支部大会前整理参评人信息, 计算前两个项目分数, 并于支部大会公式。
3. 支部大会进行投票, 现场唱票。
4. 参评人最终得分于博客公示。
5. 公示通过后, 得分前 1-2 名同志上报学院党总支, 并择日进行优秀党员的表彰。